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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58268XL/2021-0004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旅游、服务业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日期 ] 2021-11-23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市文化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已成为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标准在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法规,它是计划经济管理手段向市场经济管理手段转变,行政性管理手段向技术性管理手段转变以及从政府对企业的具体管理向行业管理转变的主要手段。制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全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能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有力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定依据

为加强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管理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出台了《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文化行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等。其中,《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参考文化和旅游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奖励办法等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实际,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共三十三条。

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阐述约谈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对象、工作原则和实施主体。

第七条至第十条,主要明确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各级组织机构,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主要明确文化和旅游相关地方标准立项的流程和程序。

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明确文化和旅游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的主体,以及工作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主要明确文化和旅游标准实施与监督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一条,主要明确文化和旅游标准工作经费保障渠道。

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三条,主要明确《重庆市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解释主体以及实施时间。

四、实施日期

202211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解读人:王泽  科技与大数据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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