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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64642E/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 发布日期 ] 2023-04-18

以案释法: 重庆市某区某中医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 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案情介绍:

2023年02月11日,卫生监督执法员对重庆市某区某中医诊所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中医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案。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护士严某从2023年2月4日起在该中医诊所进行执业活动,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执业地点为重庆某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某诊所,在询问笔录中该中医诊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认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导致这一问题的事实。

该中医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 项之规定,依据《护士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 项,并遵循重庆市及《医疗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裁量基准编码YL071A,予以该中医诊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03月01日,重庆市XX区卫生健康委向该中医诊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中医诊所完全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后,本案结案。

法律链接

《护士条例》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 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思考建议:

对诊所允许未依照《护士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行为是常见的医疗行为。不可否认,诊所护士变动大规范难,这说明护士按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必要性,这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广大医务人员的自我保护。近年来,由于诊所实行备案制,往往对医务人员执业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监管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此案件就暴露了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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