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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日期:2024-02-29

(一)综合科。负责党建、纪检、宣传、统战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及信访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安排;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机关接待、会务保障、办公用房和车辆安全等后勤事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二)接访办信科。承担群众来访来信的管理。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督办;负责群众来信的登记、受理、转送、交办、督办;承办上级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承办区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日常事务;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区联合接访有关工作;负责信访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指导检查镇街和区级部门办信、接访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三)复查督办科。承担全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反映、通报;承办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市(区)联席办交办的重点问题、重点人员、重点群体化解、教育转化攻坚工作;督导、指导统筹推进全区交办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区信访事项处理工作,并提出信访工作建议;其他有关工作。

(四)信访稳定协调科。负责全区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重大信访稳定风险隐患;承办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制定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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