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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MB1665071K/2025-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应急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二)

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二)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重庆爱多电器有限公司 91500227305123810T 杨鹏程 (璧山)应急罚〔2024〕大队8号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重庆爱多电器有限公司将购买的柴油交由汪东运送和管理,被汪东存放于璧山区大兴镇狮子村2组汪东母亲住房的左侧,于2024年11月12日被举报后查获,未将柴油存放在专用仓库内。 重庆爱多电器有限公司违反了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对重庆爱多电器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2月7日 2025年8月7日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 11500227MB166507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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