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区应急局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 > 安全生产领域 > 依法行政 > 处罚强制  >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27MB1665071K/2022-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2022年璧山区危化烟爆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案例通报

为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现将我区第三季度危化烟爆行业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案例通报如下:

序号

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名单

处罚时间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理结果

1

重庆渝联石化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2022720

实习生张懋源无教育培训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简易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2

重庆利达气体有限公司

2022929

柴油发电机内配电箱无安全警示标志,未编号,进线口未密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简易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