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曝光台 2025年第二期曝光典型案例
一、重庆璧山老城医院(有限合伙)
经查,重庆璧山老城医院(有限合伙)存在重复收费、过度检查、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4098.66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4098.6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617.46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617.4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重庆璧山聚沣医院
经查,重庆璧山聚沣医院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46572.13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46572.1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璧山璧南医院(普通合伙)
经查,璧山璧南医院(普通合伙)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093.84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3093.8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99327.68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99327.6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六、重庆市璧山区中医院
经查,璧山璧南医院存在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6730.85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6730.8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七、重庆小燕子诊所连锁有限公司璧山晴山路诊所
经查,重庆小燕子诊所连锁有限公司璧山晴山路诊所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228.29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228.2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八、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7879.79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7879.7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九、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8890.43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8890.4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十、重庆璧山众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重庆璧山众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68660.23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68660.23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