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曝光台 2025年第一期曝光典型案例
一、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涂改医学文书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单位串换项目的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206.76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206.76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单位涂改医学文书的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703.35元,并处2倍罚款,罚款金额为7406.7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涂改医学文书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单位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883.96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883.96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单位涂改医学文书的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627.54元,并处2倍罚款,罚款金额为7255.0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健龙镇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945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94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9886.41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39886.41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五、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超标准收费、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单位超标准收费、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38.13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338.13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单位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315.64元,并处2倍罚款,罚款金额为631.2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六、重庆璧山永和中医院
经查,重庆璧山永和中医院存在提供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681.2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681.2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七、重庆璧山众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重庆璧山众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过度检查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27654.99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27654.99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八、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经查,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4455.05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4455.0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九、璧山西城医院
经查,璧山西城医院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55741.64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55741.64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
十、重庆璧山博爱医院有限公司
经查,重庆璧山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存在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责令退回违法使用医保基金17038.86元,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7038.86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及罚款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