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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19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 案例的通报

日期:2020-06-30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单位,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今年区医保局成立以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70)要求,我局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通过专项检查、片区联组检查、日常巡查、医保网络审核等方式,对全区的医保定点医院、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实现了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依协议查处了一批违反物价、过度医疗、串换项目、分解住院、虚增费用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违规金额共计331万,对违规金额予以全部追回,对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查处的医药机构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的规定并处以违约金共计510万。现将我局2019年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璧山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区人民医院存在违反物价、分解住院、超限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1.99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81.99万元,并处以违约金186.95万元。

二、璧山区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区中医院存在违反物价规定、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0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90万元,并处以违约金11.49万元。

三、璧山区八塘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区八塘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医疗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1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61万元,并处以违约金3.40万元。

四、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存在违反物价、超限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72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72万元,并处以违约金1.44万元。

五、璧山博爱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博爱医院存在过度医疗、虚增费用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77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22.77万元,处以违约金67.35万元。

六、璧山仁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仁康医院存在虚增费用、过度医疗、超限项目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78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5.78万元,并处以违约金57.39万元。

七、璧山聚沣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重庆璧山聚沣医院存在虚增费用、违规开展优惠活动、空床住院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41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11.41万元,并处以违约金37.52万元。

八、璧山西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西城医院存在违规开展优惠活动、超限项目、过度医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15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7.15万元,并处以违约金16.56万元。

九、璧山同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同济医院存在违规开展优惠活动、空床住院、虚增费用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4.85万元,并处以违约金16.53万元。

十、公信网大药房璧山区国永药店、桐君阁大药房璧山区源丰药房、重庆医药璧山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诚信大药房连锁一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公信网大药房璧山区国永药店、桐君阁大药房璧山区源丰药房、重庆医药璧山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诚信大药房连锁一店

均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0.48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48万元,并处以违约金2.43万元,分别暂停医保结算网络一个月。

十一、璧山张华中医诊所、璧山姜闯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张华中医诊所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57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57万元,并处以违约金2.28万元,暂停医保结算网络一个月。

经查,璧山姜闯诊所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79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79万元,并处以违约金3.18万元,暂停医保结算网络一个月。

十二、璧山区璧城街道城中璧铜路79号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璧山区璧城街道城中璧铜路79号卫生室存在串换药品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0.23万元。依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追回医保基金0.23万元,并处以违约金0.94万元,暂停该卫生室医保结算网络一个月。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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