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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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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6号

邮政编码:402760

联系电话:023-41696515

医保服务大厅电话:023-41419361

传真:023-41696513

负责人信息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巫晓东:负责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结算工作;负责长期护理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医保基金总额预付、清算以及医保支付付费方式改革工作;负责特殊疾病资格认定、“两病”用药保障工作;负责医药机构定点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经办机构业务稽核和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和窗口服务建设;负责镇街医保经办业务的指导等工作。分管业务管理科、参保管理科、待遇审核科、医疗救助科、特殊人群服务科、特病管理科、稽核科、合署办。

巫晓东,男,汉族,1981年1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业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等经办事务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医疗费用的审核及结算,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结算等经办事务管理工作。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经办事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和资格审核等经办事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转诊转院备案登记,异地就医人员的登记管理及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等经办事务工作。

(五)负责全区医疗救助对象条件人员的系统维护、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费用结算等经办事务工作。

(六)负责全区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的身份标识、资金筹集和投保等经办事务工作。

(七)负责全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统筹费的征缴、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相关各类基金的筹集、预决算、支付和核算管理,编制会计和统计报表。

(九)负责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管理政策。承担全区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工作,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发布等工作。

(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联网运行和综合管理事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内设机构9个:信息统计科、基金科、参保管理科、医疗救助科、待遇审核科、特殊人群服务科、特病管理科、稽核科、医药采购科。

信息统计科。负责按上级部门关于信息系统工作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开展管理和维护。承担区医保局信息系统软硬件的运维和辖区内两定机构、各镇(街)的医保网络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业务岗位信息系统操作使用制度,设置和管理业务系统的使用权限;对本单位职工开展信息系统操作技能培训;负责运用数据资源建立数据模型,进行结构性分析,做好医疗保障有关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科。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各项基金的管理、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各项基金财务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参保人待遇支付核拨工作;负责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运行、预测和投保工作;负责基金账务以及基金分析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负责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保管理科。负责全区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和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管理工作。负责职工医保、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登记、增减、转移、注销和缴费核定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身份标识和征缴工作;负责医保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救助科。协助做好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对象的信息维护、资助参保等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对象待遇结算工作,按月编制医疗救助支付计划;负责对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救助相关业务的培训、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待遇审核科。负责全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医疗费用审核和结算等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两定机构费用结算和核定工作;负责异地就医人员的就医登记管理及手工报销工作,以及市内跨区县、市外异地的联网医疗费用审核和结算工作;配合做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及总额预算、清算、考核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编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每月支付计划;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殊人群服务科。负责全区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以及生育保险待遇核定工作,编制生育保险每月支付计划;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以及报销费用年度清算等工作;负责对长期护理保险委托承办机构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牵头做好失能评估机构和长期护理机构的申请受理、协议签订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特病管理科。负责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的申报、鉴定、诊断管理工作;负责对特殊疾病待遇资格的审核工作;负责对特殊疾病医疗证的办理和信息维护工作;负责受理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变更、审核验收等工作;负责做好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签订;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核科。组织实施全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制定和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和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做好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日常稽核和监督检查,并做好涉及医疗保障参保工作的举报投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负责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目录对照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药采购科。负责本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服务和指导工作;负责监督本区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执行工作;承担本区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工作,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发布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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