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现就申报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乡镇(街道)对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识别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鉴定,对住房安全未保障的,纳入动态监测台账管理。在此基础上,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愿意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住房安全的,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
二、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附件1)、《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附件2)填写好后,加盖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部门公章,于2024年3月25日18:00前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联系人:陈 曼 电话:63878612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2.《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区县(自治县、经开区): 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 农村低收入群体类型 | 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户) | ||||
C级 | D级 | 无房户 | 小计 | |||
1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 脱贫不稳定户 | ||||
边缘户 | ||||||
2 | 低保户 | |||||
3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
4 |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 |||||
5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 |||||
6 |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
合计(户)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盖章) 乡村振兴部门(盖章)
民政部门(盖章)
附件2:
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序号 | 户主姓名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身份证号码 | 低收入群体类型 | 危房类别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盖章) 乡村振兴部门(盖章)
民政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