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现就申报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对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识别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鉴定,对住房安全未保障的,纳入动态监测台账管理。在此基础上,将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愿意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住房安全的,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农转城的不申报)。
二、请各镇街将《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附件1)、《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附件2)填写好后,由科室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2.《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联系人:石国琴;联系电话:4142875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序号 | 农村低收入群体类型 | 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户) | ||||
C级 | D级 | 无房户 | 小计 | |||
1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 脱贫不稳定户 | ||||
边缘户 | ||||||
2 | 低保户 | |||||
3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
4 |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 |||||
5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 |||||
6 |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
合计(户) |
附件2:
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申报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序号 | 户主姓名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身份证号码 | 低收入群体类型 | 危房类别 |
1 | ||||||
2 | ||||||
3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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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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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低收入群体类型分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2.危房类别分为C级、D级、无房户。3.表格行数如不够,可自行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