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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违约 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日期:2025-10-16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违约

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

为深入清理整治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长期拖欠租金、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复核和续签合同等违规违约行为,实现公共租赁住房公共资源公平善用,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长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管理水平,让其发挥惠民利民作用,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管理办法》(渝建住保〔202333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245号)规定,我区将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违规违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香江嘉园、北城馨园、芋荷苑、太阳堡、青柳阳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包含购买的天佑山水210套、璧玉城52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2510月至20266,专项行动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整治。

三、整治内容

(一)转租出借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三)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复核和续签合同的。

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承租户,经调查属实的,将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保障资格,收回其承租房屋,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收到整改通知的承租户,请在整改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完成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将按违规违约的类型作出从重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请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配合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朋友参与监督,并对违规违约行为进行举报或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023-41409916023-41409917023-41409918

           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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