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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56563764X9/2020-00027 [ 发文字号 ] 璧民发〔2020〕69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璧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15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溺水、触电、坠楼、暴力、车祸、性侵、拐骗等安全事故发生,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底线,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儿童权益优先,儿童利益至上。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指导父母及委托监护人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意识,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不走过场、不留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监护能力,强化监护责任。扎实开展璧山区“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儿童保护政策宣传,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坚“发现、报告、帮扶(干预)、关爱”的原则,做好强制报告和临时监护,防止儿童因监护缺失发生安全事故。暑期是儿童溺水、触电、坠楼、车祸等事故的高发期各镇街要在重要时间节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集中区域开展以联防联动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家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孩子安全监管和教育工作;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日常工作,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监护责任,签订“两单两书”(《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责任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负面清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承诺书》、《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协议书》)印发《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提升家庭监护能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命安全;要开展儿童家庭走访和回访,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活情况、监护情况和健康情况,确保每名儿童都有合法的监护人监护。

(二)发挥联动作用,共筑安全防护网。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教育部,充分利用校关爱阵地,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性侵、防拐骗等专题教育,特别是加强防溺“七不三要”宣传,普及预防溺水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避险自救能力,指导学校在暑期放假前以清单交办的方式,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名册交办给村民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并通过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进行不定期回访。各镇街要充分调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组织,依托各类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及时开放儿童之家等场所,组织志愿者、爱心妈妈、社会工作者、“五老”等人员,通过举办讲座、组织游戏、趣味比赛等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课外生活,自觉远离各种危险活动和场所,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安全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警示,全面排查隐患。结合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做好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业务培训,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车祸、防性侵宣传和警示教育,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报纸等媒体,采取公益广告、专题专栏、安全教育片、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公益警示宣传,在镇街、村居等重点区域和水域悬挂安全标语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成长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儿童福利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基本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脱离监护、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消除安全隐患。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强化应急值守,坚持日周月排查制度,做好消防、食品、卫生、防汛等安全工作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组织领导

镇街、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儿童福利领域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防触电、防坠楼、防暴力、防车祸、防性侵、防拐骗等安全防范措施。特别在暑假之前召开专题会议或下发通知,指导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将《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和《防溺“七不三要”送达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要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联防联动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请各镇街、各单位于7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区民政局;829日前,报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暑期安全防范情况统计表》。联系人:王均王学利;电话:41463152

附件:1.防溺“七不三要

      2.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

      3.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暑期安全防范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

   202072

附件1

防溺水“七不三要

一、“七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堤坝)、堰塘、水井主干渠、溪沟边玩耍;

7.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三要

1.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

2.要到有防护措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游泳场所游泳;

3.要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立即呼叫,寻求成人帮助或报警。

附件2

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随着暑的临近,为了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假期,请您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防溺水教育和监护

1.教育孩子不要单独前往池塘、江河水井、堰塘边行走和玩耍;

2.不要把5岁以下的孩子单独留在浴缸中,也不要让12岁以下的孩子看管浴缸里的孩子洗澡;

3.小孩必须在大人的陪同下进行游泳活动,要携带游泳圈等安全防护设施;不要带小孩到水库、堰塘或其他不明水域游泳;带孩子游泳时不要放手让孩子独自玩,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二、交通安全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做游戏,有车来要及避让;不闯红灯,过街走斑马线。家中有车的家长,驾车时不酒驾不超速、不超载,文明行车。

三、电火安全

暑假正值高温季节,要教育孩子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室内电器设备,对自己不熟悉的家电不要随便使用,以防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注重天然气、液化气、沼气等气体的使用,以防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119,发现中毒及时拨打120

四、防盗防骗防拐防性侵防坠楼安全

要教育孩子在家时要关好门窗,禁止在阳台等高处翻越,如果有陌生人敲门,千万不能开门。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时,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聊天,不可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更不能吃、喝陌生人给的食物。女童外出应随时与家长联系,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盯梢或纠缠,尽快向人群密集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大声呼救;未经家长许可,不可在别人家夜宿,严禁单独与男子在家里或是宁静、封闭的环境中会面。

五、食安全

暑假正值炎热季节,应注意孩子的食卫生,不吃霉烂和来源不明食物,不喝生水,防止食物中毒。不购买三无三危食品,注重食品保质期,适量食用冰淇淋等冰凉食品,防止疾病的发生。

六、活动安全

1.引导孩子文明上网,严禁孩子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KTV、舞厅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2.教育孩子不去池塘、建筑工地等危险的地方玩耍、逗留,不要去攀爬建筑物;暑假期间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走亲访友家长尽量接送。

3.暑假期间天气多变,要做好孩子的防暑降温工作,外出活动要适度,要避免长时间在高温下运动,以防中暑;教育孩子在雷雨天气不得外出,严禁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

七、常用安全电话

要教育孩子记牢常用安全电话:警情110、火警119、急救120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让我们携手共同努力,为孩子健康成长筑起安全的屏障。最后祝家长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孩子们平安快乐,茁壮成长

附件3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暑期安全防范情况统计表

区县

/单位

重点区域和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送达《暑期安全防范告家长书》和《防溺水“七不三要”》/份

开展宣传活动/场

使用经费/元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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