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6467/2021-00018 [ 发文字号 ] 大路街办发〔2021〕3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大路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建立“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机关各办、站、所、中心,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深化运行“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互动机制,促进全区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区营商环境办发〔2021〕2号)精神,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搭建完善全覆盖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密切政企关系

建立以职能科室分类联系中小微企业、各村(社区)联系个体工商户的全覆盖联系机制。全覆盖联系服务工作由经发办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中小微企业由各科室根据情况采取“一对多”、划片包干等多种方式确定联系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由各村(社区)确定联系服务人员。具体分工如下:经发办负责工贸、服务企业;应急办负责砖厂、加油站;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含临时搅拌站);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企业;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文化娱乐企业;市场监管所负责餐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各村(社区)负责餐饮以外的个体工商户,驻村科室负责对各村(社区)进行督促。

二、建立完善解决问题诉求机制,助推企业发展

(一)收集情况。各单位联系服务人员每月至少应与企业(个体工商户)联系沟通1次(可通过电话、座谈、实地走访等形式),常态化宣传“璧山政企通”、“城市生活网(馆)”,常态化宣传涉企惠企政策,常态化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问题诉求、社情民意,及时有效地引导到“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和“小区吹哨 部门报到”互动机制渠道上来,助力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二)建立台帐。各单位从2021年4月起每月将联系企业情况填写至《“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企业月台帐》(详见附件1、附件2),在联系企业过程中收集到的企业意见建议、问题诉求及办理情况等填写至《“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企业解决问题诉求登载表》(详见附件3、附件4),每月25日前报送经发办,由经发办汇总后上报区营商环境办。

(三)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诉求进行甄别,如属于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要迅速高效地回应、办理。如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报送经发办,由经发办按照类别分派到相关职能科室,由职能科室解决。对职能科室无法直接解决或需要多个科室联动解决的疑难问题和诉求,由经发办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解决;对街道层面无法解决的,及时通过党政内网办公系统中的“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跟踪督办系统实时登载,也可通过沉浸到小区的“城市生活馆”进行受理登载,最终归集到区营商环境办牵头甄别交办。对所联系企业在生活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可及时通过“小区吹哨 部门报到”引导反馈至城市生活网(馆)协调助解。

三、严格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一)区营商环境办已将企业问题诉求收集办理情况纳入督办考核,并将对已办结的问题诉求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走访,以掌握问题诉求的办结效果、办理部门的服务态度等,并将回访结果及问题诉求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激励依据。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扎实开展问题诉求的收集和解决等工作。

(二)各单位在联系服务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禁吃拿卡要,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红包、礼品、消费卡等,不得以联系服务企业为名增加企业负担,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区营商环境办将以热线电话96006接受投诉举报,对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企业月台帐情况表(科室)

      2.“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企业月台帐情况表村(社区)

          3.“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企业解决问题诉求登载表(科室)

          4.“企业吹哨 部门报到”全覆盖联系服务企业解决问题诉求登载表(村社区)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