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6467/2026-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大路街道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1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承担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管理和机关日常运转等相关职责。负责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值班值守、综合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机关事务、文秘、后勤保障等工作。
2. 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社会工作、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宣传、网信、机要、保密等工作。
3. 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负责经济发展、城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气象等领域工作。
4. 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民政、物业管理等领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便民化、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工作。
5. 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消防等工作。
6. 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本级)内设机构5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89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7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113.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793.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7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113.9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89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6.53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45.85万元,农林水支出118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7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1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1793.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50.81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7.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7.24万元,比2025年增加67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在职人员1人但退休人员减少1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调标,按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之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65.22万元等;项目支出2374.48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报酬、村(社区)办公经费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40年党龄补贴、农村党员活动经费、社区工作者公积金、城乡环卫服务外包、临聘人员劳务及地质灾害治理、“现代家庭教育”或“美丽乡约”项目、生态湿地建设和土地租赁补助、蔬菜基地环境综合整治、森林防火通道维护补助、春耕春播抗旱补助、一窗综办系统建设项目、红石社区零星采购、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专项经费、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生态环境“以奖促治”资金(黑臭水体)、统计工作考核奖励、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农业生产抗旱灌溉和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服务、农村危旧房处置补助、大沟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成渝中线弃渣处置费用补助、祥凯食品项目相关费用、信访、人民防空等工作,比2025年增加536.8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地质灾害治理、“现代家庭教育”或“美丽乡约”项目、生态湿地建设和土地租赁补助、蔬菜基地环境综合整治、森林防火通道维护补助、春耕春播抗旱补助、一窗综办系统建设项目、红石社区零星采购、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建设、“党建引领、小区治理”专项经费、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大沟村党群服务中心改造、成渝中线弃渣处置费用补助、祥凯食品项目相关费用、信访、人民防空等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专项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1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3.9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治理、红宇公司火工区拆迁资金、千秋堰水库工程征地拆迁费、大塘路市政设施品质提升工程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装修原大路地税所经费、团坝敬老院升级达标改造项目补助、“三变”改革试点扩面项目、违法建筑整治补助、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遂渝高速大路收费站匝道及公路立交下穿道整治等工作,比2025年增加1113.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当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6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0.44万元,比2025年增加21.3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按要求增加了物业管理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公用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8.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5.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8.7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5.6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2.2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使用情况。2025年财拨委托业务费金额150.0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设计、水产品养殖场活鱼鉴定、农田机耕退水管道工程设计、森林防火通道项目林地可研和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及报批服务、宏磊建材公司大路雷打石砂岩矿采矿项目等。2026年预算委托业务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150.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无委托业务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彭超 联系方式:023-41580021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大路街道办事处(本级)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