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0641/2023-00012 | [ 发文字号 ] | 福府发〔2023〕4号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福禄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8 |
福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禄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办、站、所、中心,村、社区,镇辖单位:
现将《福禄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福禄镇人民政府
2023年 2 月 14 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参照2022年极端高温天气下的应急措施,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果断决策,有效处置”的原则,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重庆市璧山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重庆市璧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福禄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应急办作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备案,同时指导各村(社区)根据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积极协调本预案涉及的镇级相关部门,应根据处置森林火灾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高效。
1.4.3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把保护火灾发生地区居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 平战结合,警钟长鸣。经常性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 森林火险基本情况
1.5.1 森林资源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森林面积18235亩,成片林主要分布在浸河、和平、龙宝、斑竹4个村。森林资源整体呈针叶林、阔叶林和竹林多,以常绿针叶林为主,以马尾松、杉木易燃针叶林比重大的特点。根据《璧山区森林火灾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我镇属一类森林火险单位。没有森林的村社区,在发生较大火情时,同样适用此预案。
1.5.2 森林火灾风险情况
森林火灾受可燃物、火险天气和火源等因素影响,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森林火灾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受地形地貌、扑救力量、扑救装备、交通条件等基础设施的制约较大。我镇紧邻重庆铜梁区,地处重庆西部的山丘地带,森林资源多分布在沟壑较多的山地和丘陵。火源管控难度大的重要时段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清明节)、高温伏旱期等。林区人员活动频繁,地形复杂,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扑救难度较大。
1.6 火情报告
1.6.1 按照《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璧山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森林火灾报告实行归口管理,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其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报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1.6.2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应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赶赴火灾现场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同时应将火灾情况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值班室。
1.6.3 镇派出所报警电话:41770110,镇政府电话:41770021。镇政府值班人员得到火情报告后,应迅速向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经领导同意后,并将准确情况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电话:41425648。
1.7 预案启动
当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扩大蔓延趋势时,经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1.1 组成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简称镇森防灭指)为森林火灾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下设现场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灾情调查组、新闻舆情组等。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为主进行应急处置。
镇森防灭指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内设二级机构、镇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职责任务
在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和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成立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灭工作(具体名单详见《福禄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
指挥长:统筹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度指挥各方力量对火灾实施有效扑救,处置紧急情况。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综合协调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赶赴现场,传达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灾害应急处理情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确定抢险救援方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扑救火灾,转移救治伤员,控制灾害现场,确保施救人员安全,及时将灾害现场所取物证送交灾情调查组。
医疗救护组: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员及时实施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安全保卫组:负责警戒、控制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财产安全,维护社会面及事故处置场所社会秩序,控制事故涉嫌责任人员。
善后处理组:负责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抚,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及灾情调查工作人员的食宿等后勤服务,提供抢险救援车辆、器材与物资。
灾情调查组:全面负责灾情调查工作,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并撰写灾情调查报告,送综合协调组报区委、区政府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火灾原因和肇事者。
新闻舆情组:负责灾害新闻的采集、编写、发布,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事故动态和进展情况,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应对。
2.2 镇防灭火办
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办,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承担镇森防灭火日常事务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有关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3 各村(社区)委会
要按照本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属地发生的森林火灾,在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火情发展趋势,并及时报告镇森防指和有关领导,直接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负责扑火队伍的带路引领和道路畅通。
3 森林火灾等级和预警响应
3.1 森林火灾等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3.1.1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1.2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1.3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3.1.4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3.2 森林火险预警分级
3.2.1 镇防灭火办和镇气象工作站根据气候变化情况(气温、空气湿度、风力风向等因子)、节假日、重要时段、森林可燃物变化以及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发生状态,预测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村村通等多渠道向社会发布。同时,各村(社区)根据森林火险预警等级高低和本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各项森林防灭火预防准备工作。
3.2.2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分为一至四级,其中一级、二级为高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发布森林火险预警等级信息以后,各级森林防火机构在做好日常准备工作的同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森林火险 预警等级 |
颜色表示 |
危险程度 |
易燃程度 |
一 |
红色 |
极度危险 |
极易燃烧 |
二 |
橙色 |
高度危险 |
容易燃烧 |
三 |
黄色 |
中度危险 |
较易燃烧 |
四 |
蓝色 |
低度危险 |
可以燃烧 |
3.2.3 蓝色和黄色预警响应
全镇森林防灭火机构做好预防工作。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火源管理,坚持领导带班,昼夜安排人员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瞭望台观察员上岗到位,制止违规违章用火行为。各类森林消防队伍作好扑火准备,接到扑火命令后迅速出动。
3.2.4 橙色预警响应
全镇森林防火机构密切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及时将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息通知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机构和有关人员。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瞭望台观察员严密监视林区各种火情,同时增派护林员在森林防火检查站、入山路口和重点部位站岗设卡,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处于临战状态。接到扑火命令后,扑火队伍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3.2.5 红色预警响应
全镇森林防灭火机构高度注意森林火情动态,带班领导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值班人员将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息通知各村(社区)森林防灭火机构和同级森林防灭火扑救应急响应联动部门。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实施森林防火戒严。森林防火检查站、林区护林员、巡查队员、暸望台观察员严密监控林区火情,林区林缘100米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检查站、主要入山路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增派值守人员严防死守。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队伍集中待命,接到扑火命令后,在10分钟内集结出发。
3.3 预防监测
3.3.1 森林火灾预防
各村(社区)委会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3.2 森林火灾监测
火灾发生地村(社区)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并及时报告。
4 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4.l 分级响应
4.1.1 当发生火险或一般森林火灾,由镇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组织扑救。
4.1.2 当发生较大或者相邻镇(街)交界地森林火灾对居民区和重要设施造成威胁时,区森防灭指组织扑救,下达扑救任务,调动扑火力量,进行应急处置。镇政府和镇森防指做好各个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4.1.3 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需要市级支援的森林火灾时,由市森防灭指负责指挥处置,区人民政府和区森防灭指做好各个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4.2 扑救指挥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构,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逐级指挥。随着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现场按任务、职责、范围分行业、分片区、分阶段落实扑火任务,设立相应的指挥小组,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
4.3 应急队伍调遣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调动周边相邻村的森林应急分队进行增援。燃烧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应请求区森防指调动区级扑火应急队伍参加扑火。
4.4 扑火原则
4.3.1 必须立足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科学组织扑火。
4.3.2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既打明火,还要认真清理余火。
4.3.3 在扑火战略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扑救为主、阻隔为辅等多种手段进行扑救,减少人员伤亡和森林资源损失。
4.3.4 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5 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坚持实行扑火和清理、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4.5 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视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一线扑火队员应加强身体防护和自我保护,强化安全扑火意识,服从命令,自觉遵守扑火安全守则,严禁违规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4.6 居民点及重要设施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当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如军事设施、高压线、炸药库、重点厂矿)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如断电、砍防火隔离带、组织扑救等),确保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同时,应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做好人员疏散和物资搬迁工作。当阻火措施失效并危急居民点和重要设施安全时,应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搬迁物资,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物资安全。
4.7 医疗救护
当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当地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医疗部门和火场医疗队就地进行救护,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死难者由事发地镇街会同区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4.8 扑火力量的组成
每个村必须有不少于50人的应急扑火分队,镇必须有一个60人的应急扑火应急分队。 主要以机关、学校、卫生院的年轻男性为主。扑火队员在接到火情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参加扑救;必须服从命令、严明纪律,在现场领导的指挥下开展灭火工作。
4.9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灭火工作秩序。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对火灾进行评估。
5.2 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灾民,及时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修复和安居工程重建。
5.3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村(社区)森林防火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向镇人民政府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结案报告。
6 综合保障
6. 1 器具保障
砍刀、扑火二号工具、电锯、抽水机、手电、防火服装、面巾、镰刀、铁铲等普通常用扑火物资,镇政府根据森林防火需要自行购置并储备于镇防火物资库(镇应急队伍负责运送)和各森林防火检查站(村应急队伍负责运送),至少准备满足100人以上扑火使用的各类工具。
6.2 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管理和处置所需经费,按照我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区、镇两级财政分级承担并纳入预算。
6.3 培训演练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自救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 附则
7.1 术语说明
本预案所称“重、特大森林火灾”是指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的森林火灾;燃烧蔓延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和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威胁或烧毁林区居民地及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区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7.3 预案制订、解释、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福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制订,由镇应急办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报璧山区林业局防火办备案。
8 附录
8.1 福禄镇森林防火应急队伍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指挥长 |
陈 敏 |
镇机关 |
150XXXXXX40 | |||||||
副指 挥长 |
蔡廷江 |
镇机关 |
136XXXXXX99 | |||||||
综合协调组 | ||||||||||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组长 |
蔡廷江 |
镇机关 |
136XXXXXX99 |
|||||||
副组长 |
王 斌 |
镇机关 |
135XXXXXX80 |
镇机关 |
||||||
朱朝刚 |
镇机关 |
136XXXXXX33 |
||||||||
抢险救援组 | ||||||||||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1组组长 |
邓胜超 |
镇机关 |
138XXXXXX26 |
|||||||
副组长 |
黄 剑 |
镇机关 |
139XXXXXX83 |
朱开锐 |
镇机关 |
139XXXXXX97 | ||||
周尚琪 |
镇机关 |
132XXXXXX59 |
冉洋 |
镇机关 |
138XXXXXX23 | |||||
何先伟 |
镇机关 |
158XXXXXX06 |
王人霞 |
镇机关 |
137XXXXXX18 | |||||
韩福金 |
浸河村 |
136XXXXXX27 |
周发彬 |
浸河村 |
159XXXXXX13 | |||||
周 刚 |
浸河村 |
136XXXXXX99 |
李大康 |
福中社区 |
139XXXXXX91 | |||||
曹 燕 |
福中社区 |
136XXXXXX56 |
赵泽德 |
福中社区 |
159XXXXXX04 | |||||
杨 可 |
镇机关 |
183XXXXXX46 |
||||||||
2组组长 |
徐庆瑜 |
镇机关 |
136XXXXXX99 |
|||||||
副组长 |
赖吉军 |
镇机关 |
136XXXXXX98 |
|||||||
汪永吉 |
镇机关 |
139XXXXXX88 |
李宗朴 |
镇机关 |
186XXXXXX39 |
|||||
何俊彤 |
镇机关 |
151XXXXXX09 |
俞勇波 |
镇机关 |
136XXXXXX84 |
|||||
周贤芳 |
镇机关 |
187XXXXXX11 |
叶小刚 |
镇机关 |
138XXXXXX58 |
|||||
杨荣 |
和平村 |
138XXXXXX26 |
李元建 |
和平村 |
150XXXXXX58 |
|||||
陈天虹 |
和平村 |
157XXXXXX58 |
万露 |
龙宝村 |
152XXXXXX89 |
|||||
汪传江 |
胜利村 |
189XXXXXX66 |
黄明建 |
胜利村 |
135XXXXXX36 |
|||||
3组组长 |
杨 罡 |
镇机关 |
159XXXXXX12 |
|||||||
副组长 |
王泉 |
镇机关 |
150XXXXXX13 |
张杰 |
镇机关 |
189XXXXXX53 |
||||
何川东 |
镇机关 |
150XXXXXX33 |
李昌健 |
镇机关 |
136XXXXXX75 |
|||||
唐安桥 |
镇机关 |
152XXXXXX90 |
王将 |
镇机关 |
158XXXXXX8 |
|||||
邹利平 |
镇机关 |
139XXXXXX35 |
罗曦 |
镇机关 |
183XXXXXX52 |
|||||
申 余 |
龙宝 |
139XXXXXX86 |
曾灿 |
小学 |
134XXXXXX72 |
|||||
田宏宇 |
机关 |
139XXXXXX50 |
龚天德 |
龙宝村 |
158XXXXXX87 |
|||||
余光勇 |
龙宝村 |
152XXXXXX47 |
||||||||
4组组长 |
杨万洪 |
镇机关 |
137XXXXXX68 |
|||||||
副组长 |
彭耀庆 |
镇机关 |
136XXXXXX21 |
曾骋 |
镇机关 |
180XXXXXX39 |
||||
彭洪 |
镇机关 |
138XXXXXX20 |
周德光 |
镇机关 |
135XXXXXX29 |
|||||
淦映杰 |
镇机关 |
185XXXXXX15 |
黄思怡 |
镇机关 |
185XXXXXX06 |
|||||
申皓文 |
镇机关 |
185XXXXXX53 |
郭昌水 |
红山村 |
131XXXXXX37 |
|||||
王光文 |
红山村 |
139XXXXXX32 |
张世沛 |
红山村 |
138XXXXXX82 |
|||||
王茂 |
斑竹村 |
178XXXXXX85 |
罗亚倩 |
斑竹村 |
153XXXXXX33 |
|||||
陈锐 |
斑竹村 |
158XXXXXX63 |
||||||||
医疗救护组 |
||||||||||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组 长 |
何厚元 |
卫生院 |
139XXXXXX86 |
|||||||
副组长 |
幸 雨 |
卫生院 |
159XXXXXX46 |
|||||||
安全保卫组 |
||||||||||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组 长 |
陈昌洪 |
镇机关 |
139XXXXXX07 |
|||||||
副组长 |
伍晓红 |
镇机关 |
136XXXXXX40 |
王鑫 |
镇机关 |
135XXXXXX08 |
||||
胡永健 |
镇机关 |
138XXXXXX63 |
||||||||
后勤保障组 |
||||||||||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组 长 |
唐绍琴 |
镇机关 |
135XXXXXX79 |
|||||||
副组长 |
柏小丽 |
镇机关 |
158XXXXXX99 |
刘红 |
镇机关 |
187XXXXXX69 |
||||
胡梦莹 |
镇机关 |
157XXXXXX49 |
陆秋言 |
镇机关 |
137XXXXXX59 |
|||||
余玲 |
镇机关 |
136XXXXXX40 |
||||||||
灾情调查组 |
||||||||||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组 长 |
雷建军 |
派出所 |
136XXXXXX03 |
|||||||
石 斌 |
派出所 |
151XXXXXX94 |
||||||||
新闻舆情组 |
||||||||||
职 务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姓 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组 长 |
陈荣花 |
镇机关 |
139XXXXXX72 |
|||||||
副组长 |
谢晓娜 |
镇机关 |
157XXXXXX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