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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2248/2020-00030 [ 发文字号 ] 广普府发〔2020〕8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广普镇
[ 成文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普镇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科学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在人口普查前开展户口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全面采集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信息,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重庆市璧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璧人普办字〔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就我镇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作如下安排布署。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分工

1. 成立广普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组。分管领导代娟,组长赵冲,成员杨斌、张强、张伟。广普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业务指导。

2. 派出所按照现行划分的三个警务责任片区,由各片区民警、辅警具体对村居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杨斌(15922822188)负责联系普兴社区、周家、护普、大石塔、金龙,张强(15086807111)负责联系白鹤、马鞍村,张伟(13647648090)负责联系柏杨、坪中村。

工作步骤

户口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自2020515日开始至930日结束,分为前期准备、调查核对、问题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1. 前期准备阶段(515日至615日)。

2. 调查核对阶段(616日至815日)。

3. 问题整改阶段(816日至915日)。

4. 总结验收阶段(916日至930日)。

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标准地址信息

1. 强化对门楼号牌的日常管理,对工作中发现的未编制门楼号牌号及时编制;(新编制门牌,临时建筑门牌)

2. 市局更新地图,开展撤除建筑物删除、新增建筑物采集、门楼号标注等地图维护工作;(待市局完成建筑物替换)

3. 对缺失、破损、残缺门楼牌及时查漏补缺;

4. 全面清理核实空挂、虚拟门楼号并及时更新门楼牌属性,对临时建筑物编制临时门楼号(拆除后及时注销),建立健全标准地址信息库动态维护更新机制,实现标准地址与实地“建筑物、门楼号、GIS坐标”一一对应。

(二)核查实有房屋信息

全面排摸辖区范围内所有的各类房屋住宅,以自用房屋、租(借)用房屋、闲置房屋为重点,理清房屋类别、房屋用途、产权人及使用人等情况。对已采集到“一标三实”平台的实有房屋及时维护更新,做到信息准确、底数清楚。对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中的虚拟(拆迁)房屋,对没有登记户籍人口或实有单位的多余房间进行删除。

(三)核查户籍人口信息

全面清理核查全镇户籍人口、“一标三实”标注情况,尤其是要核准标识“户在人不在”的户籍人口。针对户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动员城乡拆迁地区消失废名地址上户籍人口、空挂集体户(含社区集体户、搬迁和破产单位集体户)人员和学生集体户毕业生迁出户口,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采集18周岁以上无相片人员人像,处理相似人像,核查百岁以上老人户口,注销应销未销户口(含重复户口),以及掌握更正辖区户籍人口登记项目差错等。

(四)核查实有人口信息。加强实有人口登记管理,实现全掌握、知轨迹。对已采集到“一标三实”平台的居住人员信息要做到动态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准确、轨迹清楚;对漏登漏采居住人员信息及时采集录入;对跨区县居住的要通过平台“点对点”推送至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精准核查录入;对流出市外的要逐一核实、掌握去向、登记清楚;对市外流入的要摸清底数,全覆盖采录;对消失废名地址上出租房屋和流动居住人口信息全面清理注销;对“一标三实”平台中录入的错误信息及时纠正,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精确掌握实有人口信息。

(五)核查在住境外人员信息。全面采集境外人员信息,核查比对出入境部门掌握的我镇在住境外人员与“一标三实”平台中境外人员信息。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对清理整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强化宣传,发动群众。以《致公民一封信》的形式宣传户口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讲清政策原则,形成全民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村(社区)、相关办公室、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数据质量。要依靠群防群治,发挥综治网格力量作用,掌握登记辖区流入流出人员信息。

(四)严格检查,确保质量。户口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后,镇人普办户口整顿组要认真组织自查验收,严格把关,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对数据质量不达标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五)时间要求。各村居务必在815日全完成此项工作;派出所社区民警务必在915日前对村居清理出来的数据按要求录入系统,对应消未消的户口和未落户人员按规定收集相关材料做到应消尽消,应上尽上;916日至930日派出所各警务责任片区做好资料的汇总,整理归档,并做好迎检前的准备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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