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248/2025-0007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广普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4 |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产业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协调好本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培育壮大各类经济组织;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3)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督能力。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统筹设置内设机构5个,即: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0.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2万元,全年收入总计3402.07万元,支出总计3402.07万元,较上年收支增加520.46万元,增加18.06%,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缴耕地占用税、兑付历年耕地激励金等项目欠款。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40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46万元,增加18.06%,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根据资金调度情况,增加了历年项目欠款的兑付。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2.0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40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0.46万元,增加18.06%,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缴耕地占用税、兑付历年耕地激励金等项目欠款。其中:基本支出2207.79万元,占64.9%;项目支出1194.27万元,占3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管理严格,按预算拨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2.07万元,支出总计3402.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较上年决算增加520.46万元,增加18.06%,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缴耕地占用税、兑付历年耕地激励金等项目欠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84万元,增加2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历年耕地激励金、涉水污染治理等项目欠款进行了兑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25万元,增加63.46%,主要原因是区财政根据资金调度情况,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耕地恢复等历年项目欠款安排了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0.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3.84万元,增加21.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历年耕地激励金、涉水污染治理等项目欠款进行了兑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6.25万元,增加63.46%,主要原因是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耕地恢复等历年项目欠款安排资金进行了兑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管理,按预算拨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7.26万元,占3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75万元,增加46.3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楼排危修缮、补缴耕地占用税等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44万元,占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万元,增加15.06%,主要原因是文化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0.65万元,占14.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99万元,增加22.21%,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4)卫生健康支出94.48万元,占2.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过多。
(5)节能环保支出213.85万元,占6.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49万元,增加51.28%,主要原因是对涉水污染治理项目欠费兑付。
(6)城乡社区支出169.89万元,占5.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51万元,增加366.9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城乡社区支出用政府性基金支出,后因上级政府性基金安排不足,调剂为了一般公共预算。
(7)农林水支出1039万元,占30.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6.61万元,增长151.95%,主要原因是对2022-2023年的耕地激励金等项目欠费进行了兑付。
(8)住房保障支出192.68万元,占5.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24万元,增长99.79%,主要原因是支付了农村危房拆除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万元,下降98.39%,主要原因是年初为加强保障,多留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7.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万元,增加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934.2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五险、抚恤金、党员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73.5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38万元,下降87.58%,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根据总体资金情况减少基金支出。本年支出1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38万元,下降87.58%,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行动及违法建筑整治。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万元,下降21.0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2万元,下降19.6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86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下村、财政等各项业务检查等公务车燃油费、维修经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出车管理和实行公务车定点维修。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
公务接待费0.94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1万元,下降80.2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可以不接待的一律不进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下降79.3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不接待的一律不进行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3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9.6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加4.68%,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多,年初预算不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6万元,下降78.39%,主要原因上级安排的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7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等。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95万元,减少16.6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24年对部门整体和7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8项,涉及资金3402.07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402.07万元,全年预算数3741.92万元,全年执行数3402.07万元,全年执行率90.92%,评价得分99.09分,现将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附件1。
本部门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74万元,全年执行数4.74万元,执行率100%,评价得分100分,现将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开,详见附件2。
绩效自评结果情况说明,详见附件3。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区财政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向蒙 023-41680201
附件1:整体监控绩效自评表
附件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绩效自评表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决算表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整体监控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附件4: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