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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2248/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广普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08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 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 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 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 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5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03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6.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0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958.5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4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6.0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03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2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5.55万元,农林水支出70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51万元,其他支出16.04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958.5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18.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39.83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6.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6.54万元,比2024年增加94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11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职工4人,新增退休人数3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调基补缴等;项目支出1071.13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劳务报酬,场镇卫生维护管理,村社区干部报酬,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等重点项目,比2024年增加823.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用于解决“三保”要求的基本民生项目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比2024年增加16.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4万元,比2024年减少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4年减少2.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频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4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力紧张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新增公务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6.81万元,比2024年减少31.19万元,主要原因为财力紧张厉行节约,严控公用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是采购一些办公用品。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1.1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富菊      联系方式:023-416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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