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248/2024-00019 | [ 发文字号 ] | 广普府发〔2024〕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广普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0 |
关于印发《广普镇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三级走访制度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辖区相关单位:
《广普镇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三级走访制度方案》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广普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普镇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三级走访制度方案
根据《重庆市璧山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璧民发〔2022〕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安全监管工作,现制定广普镇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三级走访制度方案如下:
一、构建三级“主动发现”工作网格,重点关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现状
形成低保特困人员三级帮扶台账,以村(居)民小组为单位形成“主动发现”初级工作网格,将“主动发现”到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现状形成工作台帐,进一步完善镇驻村干部、村(居)干部、村(居)民小组长三级帮扶责任制度,明确三级帮扶责任人主体责任,长期关注辖区内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取暖、用水、用电及住房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状况,特别关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履行照料义务情况。
二、明确主体责任,建立镇、村(居)、村(居)民小组长三级帮扶责任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
建立定期走访制度,走访责任人应将其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告知走访对象及其赡养人,根据走访对象的风险等级,合理确定走访频次,结合实际采取电话(视频)问候、上门访问等方式开展走访,以上门访问为主。做到一般对象三级帮扶人每月走访一次,户户到位,人人见面,重点对象和重要时间节点应适当缩短走访时间间隔,提高走访频次。
三、建立安全排查制度,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困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三级帮扶责任人逐户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取暖、用电、用气、住房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二是三级帮扶责任人要根据日常走访情况,督促家庭成员切实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督促特困人员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及时防范并积极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重大风险隐患时,应第一时间向走访对象的赡养人(抚养人)、监护人通报,督促及时妥善处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必要时协助其向有关方面申请紧急救援。
三是加强安全知识宣传,三级帮扶责任人对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家庭、独居(空巢)老人家庭的气路、电路、住房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和宣传,强调用煤、用气时务必保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在室内用蜂窝煤、天然气烤火取暖,严防天然气中毒、食物中毒、触电等事故的发生,严防房屋垮塌伤人。
四是按时走访,形成走访记录,三级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后,纸质材料每月25日前交由村(社区)办公室汇总,并提交141治理智治平台,走访台帐各村(社区)保留存档,走访时发现问题的村(社区),及时将走访记录表交到民政办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