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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793Q/2026-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七塘镇
[ 成文日期 ] 2026-03-03 [ 发布日期 ] 2026-03-03

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产业引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协调好本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培育壮大各类经济组织;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3.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4.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督能力。

(二)部门构成

聚焦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设置内设机构5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原设置的党政办公室等内设机构随机构改革自然消失。

1. 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承担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运行管理和机关日常运转等相关职责。主要负责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值班值守、综合协调、政府信息公开、档案、机关事务、文秘、后勤保障等工作。

2. 党的建设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主要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民主法治、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社会工作、群众团体等领域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宣传、网信、机要、保密等工作。

3.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气象等领域工作。

4. 民生服务办公室。承担民生服务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主要负责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体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民政、物业管理等领域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便民化、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工作。

5. 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平安法治板块的日常管理和统筹协调等相关职责。主要负责平安综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执法、信访稳定、人民武装等领域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消防等工作。

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具体工作分别由党的建设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明确的相关岗位承担。

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具体工作由党的建设办公室明确的相关岗位承担。

纳入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七塘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6个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1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05.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1241.9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936.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增加305.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71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5.1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5.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1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9.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1.13万元,农林水支出736.2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0万元,其他支出68.77万元;支出比2025年2469.26万元增加1241.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45.43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5年结转并编制到2026年预算的资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6.01万元,比2025年2369.26万元增加93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984.52万元减少3.4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项目支出2,324.9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治理、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比2025年1384.74万元增加94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生态治理、生态修复的投入。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但是结转结余了上年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405.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1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农文旅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全民健身活动等重点工作,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增加305.19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农文旅项目、人居环境整治、全民健身活动等方面的投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6.80万元,比2025年156.36万元增加0.4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24.98万元,涉及项目44个;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405.19万元,涉及项目8个。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清涛      联系方式:023-416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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