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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793Q/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惠民利民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七塘镇
[ 成文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202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参保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一)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包括城镇户口及农村户口)。

(二)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

1.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我市灵活就业的人员;

2已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二、缴费标准

由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综合考虑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测算后每年年底以前公布次年缴费标准。2021年缴费标准如下:

1)未退休和未缴满年限的人员

一档: 2670元/年(包含基本、大额)     二档:5874元/年(包含基本、大额)

2)退休且已缴满年限的人员

60元/年(一档需每年在指定银行卡上存钱,二档直接从每月返还的个人账户上扣除)

三、一档二档待遇区别

1相同点: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享受相同住院报账待遇。在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85%,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87%,一级定点医院住院报90%;退休:在各级医院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95%(不包括最低起付线金额和自费金额)。

2不同点:

① 一档不划拨个人账户资金

    二档可依据年龄划拨个人账户资金

         35岁以下(3.3%):146.85元/月   35-44岁(3.5%):155.75元/月

         45岁-退休(3.7%):164.65元/月     退休后(4%):178元/月

     退休后缴满年限(上年度社平工资*60%*4%-5元/月):158.56元/月

② 一档仅可申请享受4种门诊特病;二档可申请享受23种门诊特病

3)一档和二档之间可进行转换,每年121-20日可办理缴费档次更改,更改后二档次年2月生效。

四、缴费年限(累积计算)

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城镇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女性缴费总年限满25年及以上、男性缴费总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只缴纳大额医保,大额医保需终身缴费;20031231日前国家认可的工龄和随用人单位参加的职工养老保险年限以及市外缴费年限可作为个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五、缴费时间

   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续保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的当月将所需缴纳费用存入工商银行卡内,由医保局次月初一次性扣取全年剩余月份医疗保险费;以后每年的110日前足额存入当年全年的医疗保险费(银行卡要扣取年费、短信费等,请多存50元),110日后由医保局一次性扣取全年医疗保险费,不另行通知。

六、待遇等待期

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医保费补缴未到账的,医保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市内3个月内接续参保且医保费补缴到账的,无等待期。

七、办理

1.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

2.办理地点:各镇街社保所、区医保中心

3.咨询电话

参保咨询:璧泉街道社保所41412511,璧城街道社保所41703012,丁家街道社保所13752843026,青杠街道社保所41780366,来凤街道社保所81674065,大路街道社保所41582399,正兴镇社保所41561298,大兴镇社保所41551300,健龙镇社保所41701396,福禄镇社保所41777823,广普镇社保所41680093,河边镇社保所41622552,三合镇社保所41691628,七塘镇社保所41661689,八塘镇社保所15723247730,区医保中心41419361

住院报账咨询:41410577特病咨询:41503706

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需资料

参保必需提供的资料

所 有 参 保 人 员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等)。                  2.工商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外省户籍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还需提供居住证明等。

其它情况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个体退休人员

1.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市内退休人员,出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提供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和待遇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市外退休人员,出具退休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能证明2004年12月前国家认可的工龄和随用人单位参加的养老保险年限的证明材料。

单位退休人员

1.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市内退休人员,出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提供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表和待遇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市外退休人员,出具退休地人力社保部门提供的能证明2004年12月前国家认可的工龄和随用人单位参加的养老保险年限的证明材料。
3.能证明原退休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证明材料。

超龄退休人员

1.退休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国企双解  单解人员

1.国有企业单解人员提供《重庆市国有企业困难下岗分流人员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确认表》原件一份。
2.双解人员提供双解人员补贴表(璧山区只有中药厂和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原24队是双解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宣)

                                                     2021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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