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5240X/2025-0006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三合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7-31 |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情况,负责产业发展摸底调研、产业规划、产业化基地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发展信息收集发布、产业发展数据监测统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统一设置1个独立核算机构,即三合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上年度未独立核算,同镇本级一同核算,故今年为新增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88.24万元,支出总计88.24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88.24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88.24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其中:基本支出88.2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以收定支,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24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24万元,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也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24万元,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也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以收定支,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69万元,占13.25%,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此项支出主要为事业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99万元,占3.39%,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此项支出主要为事业人员医保费缴纳。
(3)农林水支出70.49万元,占79.88%,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此项支出主要为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及公用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07万元,占3.48%,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此项支出主要为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24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等。公用经费1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仅对特定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事业单位,无特定项目,故未进行绩效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罗江琴 023—4169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