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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240X/2025-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三合镇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发布日期 ] 2025-07-31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5个,即: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统筹设置事业单位5个: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璧山区三合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因机构改革在2024年6月,还未按新设置的事业单位进行核算,因此事业单位仍按原设置的事业机构7个进行决算,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3004.62万元,支出总计3004.6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30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耕地补足激励金、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故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00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30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需支付耕地补足激励金、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故财政收入较上年增长幅度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4.6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00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30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耕地补足激励金、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故财政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大。其中:基本支出1655.67万元,占55.10%;项目支出1348.95万元,占44.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04.6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1.30万元,增长12.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耕地补足激励金、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故决算数较上年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66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本年需支付耕地补足激励金、2017—2023年公路耕地占用税等大额资金,故收入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78万元,增长59.46%。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其他一般转移性支付445万元;二是新追加了耕地激励金、危房改造资金、公墓建设专项资金等,导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46.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8.66万元,增长20.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耕地激励金、危房改造资金、公募建设资金等,故支出较上年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8.78万元,增长59.46%。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新追加了耕地激励金、危房改造资金、公墓建设专项资金等,导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6.69万元,占3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4.59万元,增长28.72%,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三保”支出,导致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0.31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11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发了文化服务中心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该部分资金年初未预算,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幅大。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3万元,占1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6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补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该部分资金年初未预算,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幅大。

(4)卫生健康支出77.48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8万元,下降0.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退休,导致医疗保险相关支出相应减少,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略有下降。

(5)节能环保支出251.47万元,占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06万元,增长92.8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财力紧张,未能足额预算,年中追加了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用于市政环卫保洁支出,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增长幅度大。

(6)城乡社区支出42.03万元,占1.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均为年中追加,用于土地租金、化粪池清掏等城市功能综合提升。

(7)农林水支出927.78万元,占3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8.22万元,增长173.2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财力紧张,未能足额预算,年中追加了村干部工资、村社区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等,同时本年度补发了农业及产业中心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此部分资金年初无预算,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增长幅度大。

(8)住房保障支出174.86万元,占5.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98万元,增长108.4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仅预算了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年中追加了农村危机房屋处置经费,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幅大。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2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28万元,减少84.1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自然灾害隐患整治支出,本年度自然灾害处置费用较少,因此决算数较预算数下降幅度大。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5.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62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发了事业单位人员2021、2022年目标考核奖剩余部分,相应人员经费支出较上年增长幅度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等。公用经费28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4.33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支付了上年度未支付的机关伙食团费用,导致公用经费决算数较上年略有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36万元,下降74.27%,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经费、产业发展示范村项目等。本年支出57.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36万元,下降7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资金调度紧张,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项目资金支付较少,导致决算数较上年数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8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7万元,下降30.7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仅有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今年厉行节约,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了不必要的公车维修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7万元,下降19.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绿色出行,严控不必要的公务车使用和维修,相应公务车油费、维修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7万元,下降30.70%,主要原因是今年厉行节约,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了不必要的公车维修维护。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7万元,下降19.4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绿色出行,严控不必要的公务车使用和维修,相应公务车油费、维修费用减少。

2024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加强了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管理,各级部门到我镇指导检查工作确需用餐的,均在机关食堂用工作餐。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制度,近两年均实现了公务“零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年初公车10辆,本年度处置3辆,年末保有量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万元,下降80.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精简会议,开会次数较上年减少;同时核算更加精准,人大会议相关资料费用核算到了办公费中,故会议费较上年大幅度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84.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外出培训学习次数减少,故本年度培训费较上年度大幅度下降。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74万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度未能及时支付的机关伙食团费用,故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幅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2.42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授予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4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增长2.4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本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采购A4纸。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7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48.95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适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民生实事等项目群众满意度高,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4.12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自评报告见附件1、附件2;我部门无一级预算项目,故未开展一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罗江琴  023—416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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