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

智能机器人形象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5443J/2025-001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正兴镇
[ 成文日期 ] 2025-07-30 [ 发布日期 ] 2025-07-30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电影、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情况

本单位统一设置1个独立核算机构,即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文化服务中心。现有9人,其中事业管理及专技人员8人,事业工人1人。上年未独立核算,故均为新增人员。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96.00万元,支出总计196.00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96.00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0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96.00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其中:基本支出196.0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以收定支,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6.00万元。本单位为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00万元,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也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0万元,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也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以收定支,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60万元,占总支出的81.9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4万元,占总支出的9.61%。

(3)卫生健康支出8.19万元,占总支出的4.18%。

(4)住房保障支出8.37万元,占总支出的4.27%。

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71.3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6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无年初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均不能进行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比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并单独核算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数,无法进行上下年增减对比。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28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3万元,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4万元,因该单位为2024年3月要求从一体化系统中拆分出来新建的事业单位,故无上年决算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仅对特定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本单位为3月新拆分事业单位,无特定项目,故未进行绩效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郑青 023-415600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