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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保局: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会

日期:2018-11-27

2018年11月23日,区人社局、区社保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残联、区农委、区税务局联合召开了重庆市璧山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会议,全区十五个街镇分管领导、社保所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社保局就我区2019年居民医保参保筹资、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民政等部门就资助人员界定、资助参保标准及资助参保操作流程等进行了讲解。

会议的召开标志我区2019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全市统一规定,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为一档220元/人.年,二档550元/人.年。凡户籍在我区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家庭为单位,于2018年12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选择同一档次参保。户籍不在我区,但居住在我区的重庆市户籍居民,可在居住地镇街参加我区居民医保;持有居住证的市外户籍居民,以及持有我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凭重庆市居住证在居住地所在镇街参保在居住地所在镇街参保。同时,参保居民还可以选择在微信公众号“重庆社保”开通的缴费通道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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