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双重审核机制
一是明确审核主体。全区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明确单位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构或审核人员。全区明确合法性审核人员的单位42个(其中明确了审核机构的单位25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9人)。
二是双重审核把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需经区政府批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的合法性审核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后,再报区司法局进行审核。未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报请区政府批准或者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是严格审核内容。认真履行审核职责,防止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在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内容审核“八是否”,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公平服务经济发展。
2020年上半年,区司法局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9件,提出修改建议59条,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已备案5件。备案审核合法合规率100%,无一迟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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