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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企业 快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日期:2020-07-24

璧山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

咨询电话:023-41419576     监督电话:023-41410993

联系人:蔡老师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温馨提示:已经申报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援企稳岗返还”政策(中小企业稳岗返还)的,不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名称调整:根据人社部明电﹝2020﹞2号和渝人社发﹝2020﹞13号文件精神,原“稳岗补贴”政策更名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是指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为鼓励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企业稳定职工队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出台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稳岗得力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简单来说,稳岗返还就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

    一、申请补贴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单位性质是企业(纳税人识别码91开头);
    2.企业依法参保,足额缴纳2019年度失业保险费;
    3.企业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2019年度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补贴标准

    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三、补贴资金的使用要求
    企业应该将补贴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
    四、裁员率的计算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x100%。
    五、补贴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上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签章认证成功后,登录
http://ggfw.rlsbj.cq.gov.cn/sbjb/jyweb/ ,按提示进行申报。 

    (二)线下申报 

    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直接向参保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重庆市稳岗补贴申请表》。(可在“璧山区失业保险”QQ群里下载,QQ群号20905496)

    线下申请,提交材料到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区111窗口-蔡老师处

    六、补贴期限 

    每年按年申请一次,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

    七、申报期限 

    符合稳岗返还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建议在10月31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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