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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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2018年4月1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电2018-04-13-02 |
璧山区南河丽景小区A区5栋里面的烧烤店(8点至凌晨3点左右营业),投诉人认为噪声来源于风箱使用时,影响正常休息。 |
璧泉街道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怀娟餐馆,该餐馆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脂山路1号附5-16号,从事烧烤经营,经营面积约60㎡。该餐馆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正在营业,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风机位于厨房靠窗位置,一般营业时间为每天17:30至次日凌晨2:30。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餐馆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时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风机等运行正常。 |
属实 |
1. 区环保局责令经营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对风机产生的噪声进行处理。 2. 区环保局将根据监测结果对该餐馆作出进一步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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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2018-04-13-03 |
璧山区整个城区出租车和公交车白天晚上不禁鸣,影响休息,市政清扫车10点后才作业,声音很大影响小孩休息。 |
璧山城区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核实,一是市政清扫作业车确实存在夜间作业情况;二是璧山城区,范围为东以璧青路(不含)以西,西以黛山大道(含)以东,南以聚金大道(含)以北,北以北二环(不含)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均为24小时禁鸣区域,区公安局结合各类秩序整治加强巡查,设置各类禁鸣标志67块,2017年查处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2346起。 |
属实 |
1. 区城市管理局立即对清扫车夜间作业时间和区域进行适当调整,将原作业时间21:00-凌晨1:00调整为19:00-00:00,将居民区密集路段的机械化清扫作业提前到晚上10点之前完成,10点以后主要对居民区较少的路段进行机械化清扫; 2. 区公安局继续保持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严管查处态势,并于近期在双星大道晴山路口试点增设违法鸣号抓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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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2018-04-13-05 |
璧山区青杠街道白云湖小区旁热处理厂,墙外5根朝上和1根朝下的管道直接排放粉尘、废气以及铁锈灰,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导致居民平时不敢开门窗。2017年2月,曾向璧山环保局反映,区环保局督促该厂于8月整改完毕,但实则未整改,该厂排污问题同原来一样。 |
青杠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双路社区璧青路以东,租用的是原重庆市璧山顺山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主要从事汽车齿轮、轴及同步器生产加工。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钢材)-液压(冲压)-机加-热处理-清洗-组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热处理废气、清洗废水、抛丸粉尘及固危废,热处理废气经治理设施收集燃烧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该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7〕0116号),有效期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属实 |
1. 责令该企业2018年5月初搭建采样平台,区环保局将根据企业整改情况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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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2018-04-13-06 |
璧山区璧城街道上海城、中医院附近夜间(凌晨2点到早上7点左右)出租车、摩托车使用喇叭鸣笛,噪声较大,影响居民休息。 |
璧城街道 |
噪声污染 |
经调查核实,一是部分出租车、摩托车夜间存在乱鸣笛的情况;二是璧山城区,范围为东以璧青路(不含)以西,西以黛山大道(含)以东,南以聚金大道(含)以北,北以北二环(不含)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均为24小时禁鸣区域,区公安局结合各类秩序整治加强巡查,设置各类禁鸣标志67块,2017年查处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2346起。 |
属实 |
区公安局将继续保持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严管查处态势,针对性加强对璧城街道上海城、中医院附近夜间(凌晨2点到早上7点左右)出租车、摩托车乱鸣笛查处,并于近期在双星大道晴山路口试点增设违法鸣号抓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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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2018-04-13-07 |
青杠街道利雅白云湖小区旁德顺机械热处理厂,废气排污严重。三根烟囱往天上排放难闻气味扰民,以前整改过,但是没得到改善,许多业主反映整治力度不够。反映去年有乱排污水的情况,今年不清楚。其他业主反映很多次,但是没有答复。 |
青杠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双路社区璧青路以东,租用的是原重庆市璧山顺山机械有限公司的厂房及设备,主要从事汽车齿轮、轴及同步器生产加工。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钢材)-液压(冲压)-机加-热处理-清洗-组装-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热处理废气、清洗废水、抛丸粉尘及固危废,热处理废气经治理设施收集燃烧后高空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该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渝(璧山)环排证〔2017〕0116号),有效期为2017年10月23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属实 |
1. 责令该企业2018年5月初搭建采样平台,区环保局将根据企业整改情况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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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2018-04-13-09 |
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桥附近汽车噪音太大,特别是晚上,影响休息。相关部门也从来没有采取过相关措施。 |
璧泉街道 |
噪音污染 |
经调查核实,一是部分机动车驾驶人守法意识不高存在乱鸣笛的情况;二是璧山城区,范围为东以璧青路(不含)以西,西以黛山大道(含)以东,南以聚金大道(含)以北,北以北二环(不含)以南所围成的区域均为24小时禁鸣区域,我局结合各类秩序整治加强巡查,设置各类禁鸣标志67块,2017年查处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2346起。 |
属实 |
区公安局将继续保持机动车禁鸣区鸣喇叭严管查处态势,针对性加强对红宇大桥乱鸣笛查处,并于近期在双星大道晴山路口试点增设违法鸣号抓拍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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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2018-04-13-11 |
璧山区大路街道三台村2组养鸡场(大概养了7、8万只鸡)气味难闻,2008年该养殖场就已存在,粪便把旁边的田和井水都污染了,尤其夏天气味难闻,影响生活。 |
大路街道 |
大气污染、水污染 |
经调查核实,璧山区大路街道三台村2组鑫建蛋鸡场,为畜禽养殖限养区,现存栏3万只蛋鸡,天气暖和时,气味大,难闻,属实;该养殖场2008年建场,2012年前有粪污外排,对旁边的田和井水造成了污染,情况属实。该养殖场完善了粪污处理设施,2014年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审批号:璧大路〔2014〕02号),设计最大存栏量为4.2万只蛋鸡。现在,平均每天产生污液约27吨,主要通过自有专用污液运输罐车运往八塘、七塘蔬菜基地利用,附近村民种庄稼也利用了少部分,未发现污染外排现象。 |
属实 |
经区农委、区环保局、大路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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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电2018-04-13-12 |
璧山区湿地公园凤凰城小区经常闻到一股烧焦的胶气味,特别是晚上11点左右味道特别浓烈,不知气味来源,一周三四次左右,有时闻着味道想吐,反映多次,未得到解决。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璧山区湿地公园凤凰城小区位于璧山奥康工业园区的对面,园区内有众多皮鞋加工生产企业,此外还有各种类型的企业如笔记本配套等企业。园区内企业的生产排污情况会对凤凰城小区环境造成影响。有的企业特别是有的皮鞋加工生产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为图方便时不时焚烧废边角料,产生难闻气味;有的皮鞋加工生产企业,无匹配的废气治理设施,对产生的硫化废气等不能有效治理,产生难闻气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经排查,璧山奥康园区共有皮鞋加工生产企业279家,其中有环保手续的企业65家,正在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137家,无环保手续的企业77家。因近期属于生产淡季,65家手续完善企业大部分在维护整理设备,未发现异常排污行为,正在办理手续的137家没有生产,无环保手续的77家处于停产状态。 |
部分属实 |
1. 璧山高新区对正在办理环保手续的137家皮鞋生产企业加强管理,未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涉及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区环保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2. 璧山高新区加强对77家无环保手续的企业监管,不得允许其生产,必要时报区经济信息委,依法采取断电的措施,确保长期处于停产状态,减小违法生产企业排污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3. 璧山高新区健全巡查制度,利用好现有的巡查队伍,加大对璧山奥康工业园区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区环保局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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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2018-04-13-16 |
璧山大兴镇狮子村广东温室集团家禽养殖企业排放难闻气味,且处理粪便的水对于周围的农田造成的影响 |
大兴镇 |
大气污染、水污染 |
经调查核实,大兴镇狮子村一社黄永胜养鸡场属限养区,建于2006年,鸡舍2栋,面积约670平方米,最大饲养量7000只肉鸡。现租给张显富饲养肉鸡,系温氏公司的养殖户,该批鸡已大部分售出,现剩余50多只残次鸡。 |
属实 |
经区农委、区环保局、大兴镇政府共同研究,做出如下整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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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2018-04-13-17 |
璧山区牛角湾社区双星大道蔚蓝水岸小区楼下位于901车站位置双星餐馆长期排放油烟扰民。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区双星餐馆,经营者傅旺,主要从事快餐经营,经营面积约65平方米,经营桌数为8桌,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该餐馆在备菜过程中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存在的问题:油烟排放无上顶烟道,未按规定设置废气采样平台,导致无法进行废气监测。执法人员经走访调查得知,该餐馆开始经营时安装了专用烟道至楼顶,但楼上部分住户以烟道存在泄漏隐患和破坏风水等为由,强行损毁了烟道。 |
属实 |
1. 责令经营者于2018年4月20日前设置油烟排放采样平台,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外排油烟进行监测,2018年4月30日前提供监测报告,区环保局将根据整改情况及监测报告作出进一步处理; 2. 该餐馆所租用的门市还有半年到期,鉴于餐馆楼上部分住户对烟道的要求不好解决,建议餐馆经营者租期满后另行选址经营。经营者同意房租到期后不再续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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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2018-04-13-18 |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到铁山路之间的多家皮鞋厂(不知道厂名)晚上8点之后排放胶臭气味扰民。 |
璧泉街道 |
大气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山奥康工业园区的皮鞋生产企业。经排查,璧山奥康园区共有皮鞋加工生产企业279家,其中有环保手续的企业65家,正在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137家,无环保手续的企业77家。因近期属于生产淡季,65家手续完善企业大部分在维护整理设备,未发现异常排污行为,正在办理手续的137家没有生产,无环保手续的77家处于停产状态。近日我局执法人员协同璧山高新区环保工作人员于夜间在福顺大道到铁山路之间展开反复巡查,未感受到明显的胶臭味。 |
部分属实 |
1. 璧山高新区对正在办理环保手续的137家皮鞋生产企业加强管理,未取得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涉及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的,区环保局将依法立案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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