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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日期:2018-04-19


璧山区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2018年4月1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电2018-04-14-02

璧山区璧城街道北街建国路75号健康药丸加工厂,四台机器发出的噪声太大,对生活造成影响。(早上八点到下午五点有噪声)

璧城街道

噪声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黄国辉药材加工作坊,经营者为黄国辉,2018年3月租用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建国路75号一门市从事中药材加工活动,门市楼上为居民住宅,经营面积约3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未生产,门市内有破碎机2台、烤箱1个、药丸机1台,其生产时间为7点30分至17点30分左右,机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直接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据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反映,该加工作坊不需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属实

1.   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璧城街道责令黄国辉药材加工作坊立即停止加工生产作业,并尽快搬离。
2. 璧城街道将每天对该加工作坊开展巡查,督促其加紧搬离,若在巡查中发现该作坊恢复加工,将立即通知各部门到现场从重处理。

2

电2018-04-14-04

璧山区璧城街道塘湾社区璧泉中学背后李福强集资房旁放置了6个垃圾桶在1.5米左右的消防通道中间,消防通道太窄,特别是夏天,气味难闻,蚊虫滋生,向当地社区反映了多次,都没有改善。

璧城街道

其他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璧城街道塘湾社区璧泉中学背后李福强集资房通道内放置了6个垃圾桶,通道为居民进出通道,确为消防通道,该垃圾桶由璧城街道设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出行,且夏天会有一定的气味。该处垃圾桶内垃圾由区城市管理局日产日清。

属实

1.   璧城街道已于4月15日对该处6个垃圾桶进行收回,对该通道及其院内进行了彻底清扫。
2. 为方便该栋楼居民垃圾倾倒问题,璧城街道在该院内放置了手推保洁车,并由璧城街道该路段清扫保洁人员将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收集站倾倒。

3

电2018-04-14-05

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社区智能工贸住宿楼楼顶做摩托车喷漆的烤漆厂,没有环保设施,产生粉尘和难闻气味扰民。投诉人称楼下住有居民,楼底是伙食团,严重影响生活环境。

青杠街道

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重庆琉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皮灿,总经理:刘永科。该公司于2017年8月1日租用重庆智能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片区双朝北路9号的厂房建设摩托车配件涂装生产线,并于当月投产。主要的生产工艺为:摩托车零配件-前处理(打磨)-喷漆-烘干-成品。喷漆产生的废气经简易水帘吸附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进行生产,经查该公司员工考勤表和每月生产计划单和出货单等资料,证明其摩托车配件涂装生产线于2017年8月开始生产,检查时喷漆工艺停产,其它工艺正常生产。经查,该公司摩托车配件涂装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相应的生产线投入生产。

属实

1.   区环保局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了执法文书,对其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
2.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根据高新区规划环评要求,塘坊片区属于喷涂行业限制审批区域,且该公司与重宾食品生产车间环境安全间距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喷涂生产线不具备整改条件,责令其主动关闭,撤除生产线和车间相关设施设备。现场现存在的喷涂废水和危险废物交由具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及时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该公司如不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区政府予以关闭。
3.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和区环保局加强巡查,若发现该公司未完善环保手续前擅自开工生产,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将配合区环保局严肃查处。

4

电2018-04-14-06

1.璧山区璧城街道上海城步行街珠宝店用音响做宣传,产生很大噪音,周末早上和下午都有,一般持续半天,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2.璧城街道兴旺正街龚幺妹烧烤门市每天将餐厨垃圾倒入马路边的下水道流至附近河流,对河流产生很大的污染,曾向环保反映过,但没得到有效处理。营业时间为晚7点到次日凌晨,白天可以取证。

璧城街道

噪声污染、其他污染

1.投诉人反映的是周大生珠宝等6家珠宝店,位于璧城街道上海城步行街周围。4月15日,当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6家珠宝店将音响放置于门外,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招揽顾客;
2.投诉人反映的是龚幺妹烧烤店,位于璧城街道璧渝路191-3号,从事烧烤经营,经营面积约80平方,厨房面积约20平方,经营时间为晚上7点至次日凌晨,15日现场检查时未营业,在门面前的水篾子发现有油污痕迹,厨房内的加热灶油水管未接入油水分离器,有将接满的油水外倒的可能,该店安装了油水分离器和油烟净化器。

属实

1.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现场对6家珠宝店进行了劝导及相关法律宣传,要求其立即回收音响并不得再播放出来,6家珠宝店当场收回音响并表示不再播放。区城市管理局告知其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道路设施上堆放物品,否则将给予从重处罚。区公安局告知其如果再次发生噪音扰民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违法人员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地,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4月16日,在璧城街道日常巡查中,未再发现有噪音扰民行为。璧城街道将组织巡查人员,每天对该区域展开巡查,一经发现有噪音扰民行为,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2.责令龚幺妹烧烤店立即停业整改,必须将所有油水接入油水分离器,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单独收集、密闭储存,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废弃油脂转运合同,合法处理餐厨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入雨污管道、河道和厕所。4月16日晚,区城市管理局、璧城街道执法人员分别再次巡查时,发现该门市正在停业整改,并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废弃油脂转运合同。璧城街道将组织巡查人员,每天对该店开展巡查,如在未完成整改前恢复经营,将从重处罚。该店整改完成后,必须经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璧城街道认可后方能恢复经营。

5

电2018-04-14-07

璧泉街道华龙社区凤凰城河对面鸿裕久家具厂晚上(9点至10点左右)切割木板、胶板产生难闻气味,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璧泉街道

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是重庆市鸿裕久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法人:温仕华,现场负责人、副总经理:寇德波。该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从原璧山县纺织厂内搬迁至现场地,主要从事精密模具和零部件生产。其工艺为:工程绘图-激光切割-人工装刀-检验-成品。有激光切割机2台,精雕机2台,有加工中心2台,烟气治理设施1套,在激光切割木板过程中产生一定的烟雾经活性炭吸附和等离子处理后高空排放。该企业切割组装生产项目为备案管理类,已在建设项目环境备案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201850022700000281,其机械加工生产项目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目前正在办理手续。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15日9:45分到达该公司现场,未生产,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录像取证。据该公司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自搬迁到现地后,生产设施设备未安装完成,一直未生产,机械加工生产建设项目正在办理环保手续,待环保手续完善后就投入生产。

属实

1.   区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完善环保手续,待环保手续完善后,再进行生产。
2.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大巡查频次,若发现该公司未完善环保手续前擅自开工生产,将配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6

电2018-04-14-08

丁家街道北门社区71号卖馒头的从早上3点过一直到6点多钟做馒头的声音很大影响休息。还有那个地方不是农贸市场但那些卖肉及卖菜的(早上5点多)在那个地方随便买卖噪音很大,特别是那个烧肉的煤气罐的声音严重影响休息,希望尽快处理。

丁家街道

噪声污染

4月16日上午,丁家街道分管领导召集丁家工商所、丁家派出所、街道经发科、食药办、城管办等部门责任人专题研究北门路噪音扰民一事处置措施,并由以上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组,于4月16日下午到现场对举报投诉门市摊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其举报投诉噪音情况属实,门市摊点经营性质合法。

属实

1.   针对北门路71号馒头店业主的机器和面产生噪音问题,已责令其停止加工生产并将设备立即搬迁。                                    2.对旁边两家卖猪肉的摊位烧肉的设施设备予以撤除。                                          3.   丁家街道城管办严控占道经营,除逢场天外,早上5点开始安排专人值班,对以上问题长期监管,不懈怠,使彻底整改到位。

7

电2018-04-14-10

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13组位置高铁通过时声音太大,打扰居民休息。

青杠街道

噪声污染


青杠街道、区交委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的高铁位置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社区13组靠近缙云山一侧(原璧山县老党校附近),高铁从该组地域穿过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主要涉及3个居民院,人数大约有60人左右。

属实

璧城街道、区交委分别与成都铁路局办公室取得联系,告知该噪声污染问题,成都铁路局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该噪声问题做出回复。

8

电2018-04-14-11

璧山区广普镇正街凤悟超市往上走第三家门市,陈华明茶馆每天使用燃煤烧水,早上6、7点开始发火,冒出黑烟扰民。

广普镇

大气污染

现场核实情况:陈华明茶馆,为陈华明(78岁),王业碧(71岁)夫妻两经营,共有桌子11张,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饮茶聊天场所,每人半天收取饮茶费1元,经营收入状况一般,赶集天每天收入100元左右,平时收入40元左右。
陈华明茶馆每天早上6、7点开始使用燃煤烧开水情况属实,该茶馆烟囱未上顶,烟囱旁住宅楼墙壁有明显烟熏痕迹,对旁边住户邓时礼造成影响。

属实

广普镇要求陈华明茶馆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再使用燃煤烧水,改使用清洁能源。陈华明本人已同意安装天然气,不再使用燃煤。目前广普镇正在为其协调天然气安装事宜,天然气公司表示在4月21日前到现场进行勘察,经勘察后,如符合安装条件,4月30日前派发安装任务并组织人员实施安装。

9

电2018-04-14-12

璧山区璧河国际南河公园每天19点至21点广场舞噪声扰民,影响上学的孩子休息。

璧泉街道

噪声污染

1.4月15日晚,璧泉街道会同区公安局璧泉派出所、区文化委、区城市管理局、璧泉街道养鱼社区等相关部门到璧山区南河公园调查广场舞队伍的基本情况。
2.4月16日晚,璧泉街道再次会同区公安局璧泉派出所、区文化委、区城市管理局、璧泉街道养鱼社区等相关部门到璧山区南河公园广场舞声音可能影响的社区居民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广场舞声音是否扰民。
经调查核实:
1.目前南河公园共有4支广场舞队伍,每支队伍在活动期间播放不同的音乐。
2.南河公园广场舞活动的时间为晚上19:30至21:00。
3.南河公园广场舞的声音较大,群众反映属实。

属实

一、处理情况
2018年4月17日上午,璧泉街道召集区公安局璧泉派出所、区文化委、区城市管理局、璧泉街道养鱼社区等相关部门以及南河公园广场舞队伍的负责人在璧泉街道二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就南河公园广场舞的时间、声音等进行了协调,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1.要求南河公园广场舞的时间为:早上7:00以后,晚上7:20—9:00(冬季),7:50—9:30(夏季);
2.要求南河公园广场舞的音量控制在群众可接受的范围内。
3.要求各支广场舞队伍的音箱做适当调整,尽量不正对居民楼。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区公安局璧泉派出所和养鱼社区进一步加强巡查,随时提醒各广场舞队伍控制音量。
2.进一步加强对各广场舞队伍成员的宣传教育,引导其在健身的时候不要影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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