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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

日期:2019-05-17

5月13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从今年起至202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还将逐步提高并取消年度报销封顶线。

“医疗保障在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使基本保障更加有力。”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最新政策规定,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基础上,农村贫困人口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自付费用在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内、20万元以上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55%和65%。

此外,我区还将逐步提高并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2019年,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提高到30万元,到2020年,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报销封顶线,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

(记者 黄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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