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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调查废旧轮胎回收行业现状

日期:2019-08-02

近日,群众投诉,大路街道至福里树公路沿线旧轮胎回收点,将旧轮胎随意堆放在附近农田和居民房屋周边空地,严重影响周边环境。随后,大路街道、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

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大路街道存在的轮胎回收作坊约70家,绝大部分依托自住农房作为固定回收点从事废旧轮胎的回收业务,并利用房前屋后空地作为废旧轮胎堆放场所。部分回收点通过使用刀具对废旧轮胎进行机械破拆后分类销售,不涉及粉磨、炼胶、硫化等再生利用工序,破拆过程不涉及废水、废气产生,操作工人1至2人,破拆频次约半年1次。

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据此,若废旧轮胎回收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调查,并督促回收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记者 陈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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