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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例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日期:2019-12-24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容易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甚至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今年2月1日施行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订案)》,给全市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违法燃放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近日,区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涉嫌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这是我区今年首例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2月11日,璧城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禁放区东林丽景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对此展开了调查,发现小区内居民陈某因家人过生,便不顾相关规定和安全隐患,在小区某楼房顶楼燃放礼花。

  随后,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陈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此感到十分后悔,同时保证今后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市民。

  区公安局对陈某违反规定,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时下年关将近,区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文明过节,自觉遵守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防止火灾等事故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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