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记住这十点!
通 告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强度控制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封闭式小区、开放式小区、单体楼、写字楼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量体温。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出具有效证件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落实管控措施,并及时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视情况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小区、院落、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市外旅居史的返璧人员,须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报告,或拒绝接受量体温、隔离管理、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定期消毒杀菌,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等送货上门服务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及时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七、做到不串门、不闲逛、不赶场、不扎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疑似人员而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十、疫情期间,欢迎广大市民对本通告遵守情况予以监督,防疫热线:41418068。
璧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综合协调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