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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一楼不同意被诉,法院如何判决?

日期:2021-11-24

基本案情

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2单元加装电梯征求意见,涉及的12户居民都同意了加装电梯。2019年11月,电梯加装的意见也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2020年4月,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建筑公司出具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告知书。5月,施工方开始进场施工,不久后,一楼的两户人家就提出了异议,阻止施工,不让装电梯。一楼的住户声称,当初买房子的时候,选中一楼,就是看中小区没有电梯。购买一楼的房子,价格比高楼层的要贵不少。一楼的住户认为,加装电梯后对他们的采光等有影响,也直接影响了房子的价格,“这个电梯对着这个门也不好。”

楼上业主与一楼业主多次沟通没有结果,四五六楼的4户业主就联名起诉了一楼的2户业主,要求一楼业主停止阻碍电梯施工,配合加装电梯合同继续履行。

法院判决

温江区法院2020年9月审理了这起高层住户起诉底层住户要求加装电梯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案涉单元增设电梯已经获得了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并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的同意,经过了公示、备案、批准一系列的程序,电梯的增设程序是合法的、正当的,一审判决一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一楼业主抗辩加装电梯可能造成的相关隐患,我们告知他们另行主张权利。

一审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21年1月,成都中院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延伸思考

对于这起诉讼案件,小区的不少业主表示,理解高层住户起诉低楼层住户的行为,认为加装电梯能改善高层住户的居住条件。这些业主表示,大家都住在一个小区一个单元,最好能好好协商,不一定要闹到告上法庭的地步。不少市民认为,此次法院的判决下来后,以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会更顺利一些,低楼层的业主阻挠加装电梯的行为可能会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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