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高效解决纠纷 化解“急难愁盼”

日期:2023-03-29

急,陈某因工受伤,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

难,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仲裁及工伤赔偿诉讼……重重程序长路漫漫;

愁,纠纷双方分歧大,最终结局未可知;

盼,一家生计难维持,盼望法院高效解纠纷,合法权益早日兑现。

近日,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确认劳动关系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3万元赔偿,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受阻

当事人向法院讨说法

家住璧泉街道养鱼社区的陈某今年52岁,妻子务农,儿子常年患病没有劳动力,一家三口仅靠陈某在璧山某食品经营部送桶装水维持生计。为了多赚一点钱,他经常用自己的电动三轮车运水,因为用自己的车送水,运费会算得高一些,所以时常可以看到陈某开着电动三轮车穿梭在大街小巷,忙碌送水的身影。陈某虽然赚的钱不多,但也能安稳度日。

2022年5月11日,陈某在用自己的电动三轮车送水的途中,突发交通事故,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但是,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璧山某食品经营部认为陈某是用自己的车送水,平时只是在店里打零工,并非其职工,所以无需承担责任。

受伤后,陈某没了收入来源,又花去一大笔医药费,心情很是焦灼。陈某想通过工伤认定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赔偿。2022年7月22日,陈某向璧山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因双方劳动关系还存在争议,人社部门中止了陈某工伤认定的申请。

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2022年9月8日,陈某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对自己的工作性质进行界定。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陈某在璧山某食品经营部做送水工,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其劳动行为受璧山某食品经营部的管理。结论是:陈某与璧山某食品经营部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结果出来后,璧山某食品经营部不服,向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官高效解纠纷

当事人获3万元赔偿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分析,本案中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劳动者只能先走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将有可能面临两次劳动关系诉讼,以及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再次进行工伤赔偿仲裁及工伤赔偿诉讼的繁杂程序。这对于陈某来说,无疑太费时费力。

针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制定了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审理与工伤赔偿调解同时进行的方案。这样直接进行工伤赔偿调解,劳动者有可能省去繁杂的程序和漫长耗时,尽快拿到赔偿款,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

法官多次与用人单位电话、当面沟通,向其讲明案件情况及法律关系,希望能促成赔偿调解。一开始,双方存在较大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过法官锲而不舍地给用人单位做工作,用人单位最终同意支付陈某赔偿款3万元。这样一来,可能要通过繁杂程序才能解决的纠纷,经过法官的专业分析、耐心调解,一次性得到圆满解决,受到了劳动者真心赞扬。

一直以来,区法院始终对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十分重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畅通维权绿色通道,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