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5日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欧彬所作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共璧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更加着力抓好高水平党建工作,更加积极主动服务璧山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群众高品质生活,更加注重强化高效能社会治理,更加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更加从严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凝心聚力、踔厉奋进、拼搏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璧山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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