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截至2024年6月9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璧山区移交的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目前,璧山区5件,已办结2件,正在办理3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5290030 |
璧山区璧泉街道绿岛新城恒大F区一栋旁垃圾站,臭气扰民。 |
璧山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部分生活垃圾运输途中未密闭异味散排,垃圾倾倒时垃圾压缩箱体的料斗打开(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异味散排。同时,生活垃圾的运输工具往返该垃圾收集站途中产生噪音,移动压缩式垃圾箱体的外运装卸作业时也产生噪音。 2.因该垃圾收集站为恒大F区配套设施,承担恒大F区及璧泉街道新塔社区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拆除会对该片区的生活垃圾转运工作产生影响,为保障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故该垃圾收集站目前无搬离计划。 |
部分属实 |
调整收集站作业时间,加强垃圾收集站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避免噪音扰民。 |
1.利用垃圾收集站内新增的雾化喷淋除臭设备定时进行消杀除臭工作,并加大周边消杀除臭覆盖面积和人工除臭频率。 2.垃圾收集站管理员严格按照垃圾收运操作规范作业,加强对收集站设施设备和垃圾箱的清洗保洁,时刻保持垃圾箱、站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每三天对收集站整体进行一次大清洁。 3.劝导生活垃圾收运人员须密闭运送,对运输工具和容器进行清洁和保养,减少异味和噪音的排放。 4.垃圾收集站作业时间调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垃圾箱体的外运作业在此期间进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CQ202405290031 |
璧山工业园区华宝工业制品有一家制砂企业 ,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
璧山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该制砂企业位于璧山区璧泉街道邬山路,建有1条机制砂生产线。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该公司原料堆场未完全硬化、未设置棚架结构,露天堆放的原料未完全覆盖,进出口设置有过水槽,但无车辆冲洗装置。 2.该项目位于璧山高新区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进行机制砂加工,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0),项目符合《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7-2022)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已取得环评批准书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部分属实 |
1.加强对企业的巡查指导,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和不满情绪。 |
1.企业已在厂区门口过水槽旁边安装人工冲洗水管,设置多处水泡机进行扬尘控制,在厂区围墙及生产车间外围安装了喷淋设施。 2.企业承诺于2024年6月14日前对堆场场地进行硬化。 3.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 4.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力度,督促该公司完成其他问题的整改。 |
未办结 |
无 |
3 |
X3CQ202405290036 |
健龙镇弥勒村4组庆云砖厂未脱硫,使用高硫煤,没有使用喷淋、灰灰大,噪音大,影响休息。 |
璧山区 |
大气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该砖厂于2022年6月开始停产,为了检查设备能否正常使用,于2024年5月24日对炉窑生产线点火,目前已停窑停产。 1.该砖厂主要从事页岩砖生产,建有两条隧道窑和一条烘干线。现场检查时,仅有一条隧道窑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脱硫塔正在运行,脱硫塔内循环水呈碱性。2024年5月31日,对该砖厂有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经核实,2024年4月29日,该砖厂买进煤料1车次,含硫量2.16%,属中高硫煤。 2.现场检查时,该砖厂破碎场和搅拌场未作业,料仓内无新料,原堆料上已长出草植,场地内未见明显扬尘,因此未用喷淋设施。 3.该砖厂生产时,页岩破碎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音,噪声经厂房隔音后排放。2024年5月31日,对该砖厂厂界昼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达标排放。 |
部分属实 |
企业恢复生产时督促其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噪音达标排放。 |
该砖厂复工复产后,健龙镇督促该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CQ202405290038 |
1.东亚白云湖小区65栋至79栋离两个污染厂只有5米至13米距离,璧山区相关职能部门违规违法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2.企业生产时排放的噪声污染、粉尘污染、臭气污染、土壤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难以根治。 3.检测结果是在企业各车间没有完全生产的情况下进行的检测,没有业主到场参与和监督。要求对两个污染工厂排放的噪声、毒气、粉尘、空气、土壤、白云湖的湖水进行长期检测,并公开公示检测的各项指标情况。 4.搬迁置换两个污染工厂,标本兼治,解决实际问题。 |
璧山区 |
噪音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核查,小区部分建筑(含65栋至79栋)围墙与华陵公司、德顺公司仅有一墙之隔,根据楼栋不同与两家公司的距离不等且较近。利雅·白云湖二期一标段项目(含65栋至79栋)于2018年12月21日办理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方案中建筑退让用地红线间距、建筑高度均满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在此之前华陵公司、德顺公司就已经存在,均为现状项目。 2.经监测,未发现两家公司有超标排放噪声和粉尘、废气情形;经排查,两家公司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土壤污染问题正在委托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因小区与企业距离较近,居民实际感受可能对生活依然有影响。 3.经查,2022年该小区开始交房接到群众相关反映后,为回应群众关切,区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监测机构开展了2家企业废气噪声排放情况的监测。监测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监测工作按照相应技术规范进行,期间部分有时间的业主代表自愿参与监测工作查看监督,监测报告已复印给部分小区业主代表和小区物业,供业主查询。区生态环境局已根据群众诉求和现场实际,安排后续更加具有针对性、客观性的监测工作并向业主公开。 4.由于企业先于白云湖小区建设发展,且各项环保手续齐全,近期两家企业无搬迁计划。青杠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督促其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水平,在做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全力减少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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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1.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指导,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消除群众误解和不满情绪。 |
1.华陵公司已完成以下整改:将临近小区产生噪声交较大的空压机房搬迁至其厂区中心区域;在厂区南侧与小区之间新建隔音墙;增加热处理车间16台设备的集气罩面积;为小管道引风系统加装抽风机,提高送风量至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废气处理设施干燥工序。 2.小区开发商正在施工,升级厂区外邻近小区隔音墙约326米。 3.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下,督促指导华陵公司、德顺公司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废气散排。 4.根据群众诉求和现场实际,安排后续更加具有针对性、客观性的监测工作并向业主公开。 5.利用微信群、院坝会、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社区网格员上门服务时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解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热心群众开展监督。 |
未办结 |
无 |
5 |
X3CQ202405290042 |
璧山区青杠镇秀美建材有限公司:1.违规违法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安装打包机扩大堆砖面积。2.生产时脱硫塔不冒烟,停用脱硫设备,违规排放污染环境。 |
璧山区 |
土壤 |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1.经现场勘测该公司非法占地面积8164平方米,其中5611平方米非法占地行为已于2018年9月20日进行了立案查处,新发现的2553平方米(含耕地面积960平方米)非法占地行为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前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或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现场检查时焙烧窑正在生产、制砖和粉料车间未生产,脱硫塔运行正常,运行记录完善。制砖坯传送带密闭篷布有1处约0.3平方米破损, |
部分属实 |
1.2024年6月18日前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或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加强巡查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1.要求该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前对新发现的2553平方米(含耕地面积960平方米)的非法占地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完成拆除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或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该公司于5月30日下午已完成破损密闭篷布修复整改。 3.区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4.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
未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