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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日期:2024-06-11

截至2024611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璧山区移交的第二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目前,璧山区5件,已办结1, 正在办理4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58日—6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序 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1

D3CQ202405310051

璧山区健龙镇鱼洞村2组昆旺建材无手续采矿,污水直排至厂房旁边土地和村里水沟(水沟连接璧南河),无手续加工石材,噪声扰民。为建材公司运输货物的货车(往来凤方向),严重超载,噪声扰民,压坏了村里的公路(晚上8点-晚上11点左右)。

璧山区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昆旺建材无手续采矿”问题。
该厂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50022720210271160151431,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岩,生产规模10万立方米/年,矿区面积0.0585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21年2月2日至2026年11月30日。
2.关于“污水直排至厂房旁边土地和村里水沟(水沟连接璧南河)”问题。
该厂生产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扬尘控制和切割机冷却等工艺中产生的泥沙水,经该厂建设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但遇大雨时可能会造成废水溢流的情形。现场检查中发现矿区旁公路下方的土壤有沉淀的泥沙痕迹,水沟中未发现有沉淀的泥沙痕迹,水体表观无异常。
3.关于“无手续加工石材”问题。
该厂共有三个建设项目,即露天开采岩石项目、机制砂生产项目和水泥制品项目。其中露天开采岩石项目和机制砂生产项目属于环评登记管理类项目,已完成环评登记和自主验收,并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的水稳生产线未取得环评手续,区生态环境局已于2024年6月4日立案进行查处。
4.关于“噪声扰民”问题
该厂的切割机、破碎机等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音。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无生产噪声排放,拟待该厂复工后对该厂的厂界噪声开展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5.关于“建材厂运输货物的货车(往来凤方向),严重超载,噪声扰民,压坏了村里的公路(晚上8点-晚上11点左右)”问题。
经调查,平时来该厂拉机沙和条石的车主要有六桥、四桥和两桥车,经查验车辆出厂的磅单,四桥车未发现有超载的行为,六桥车有3辆车超载、二桥车有1辆超载行为。该厂出货时间主要为早上8时30分至18时30分,夜间不生产,夜间运输情况较少。经区交通运输委执法人员与健龙镇综合执法人员现场勘察,未发现路面有破损情况。

部分属实

1.加强巡查,督促该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噪声达标排放。
2.加大上路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车辆超载等行为进行处理。

1.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恢复生产时严格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废水不外排、噪声达标排放。
2.昆旺建材厂水泥制品制造项目的水稳生产线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涉嫌未批先建,已立案查处。
3.已对昆旺建材厂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厂从源头上杜绝超载。
4.交巡警支队将联合派出所,夜间联合上路执法,严格查处车辆超载行为。

阶段性办结

2

D3CQ202405310052

璧山区大路街道团坝村4社紧挨恒大砖厂,噪声扰民,废气扰民。厂区旁边居民土地被硬化,为方便打包,砖厂将砖块堆在土地上。

璧山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脱硫塔正在运行,碱水池内溶液呈碱性;破碎工艺未作业;原料堆场已搭棚;该企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大路街道团坝村三社932平方米一般农用地,硬化后用于堆放生产的砖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6月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部分属实

企业加强管理,确保废气、噪声达标排放。

督促该企业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未办结

3

D3CQ202405310053

璧山区青杠街道石河村6社青柳砖厂排放气体扰民;工厂占用耕地堆放煤炭和页岩原料,并搭建彩钢棚。

璧山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砖厂因市场原因于2024年4月25日停产至今。该企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青杠街道石河社区四组集体土地堆放原料、修建彩钢棚、硬化地坝,经现场勘测非法占地面积1666平方米(其中耕地面积425平方米)。                                                          

部分属实

1.拆除非法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或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对该企业非法占地行为已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已要求该企业复工复产后及时开展自行监测。

未办结

4

D3CQ202405310068

璧山区青杠镇白云湖小区65-79栋旁德顺辉佳汽车配件厂、华陵机械厂排放废气,产生噪音扰民。小区65栋楼下草地和树木坏死,投诉人认为是两家工厂从地下排放的油污污染土壤导致,并且渗透到小区内的白云湖,导致湖中鱼死亡。

璧山区

大气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监测,未发现两家工厂有超标排放噪声和废气情形;但因小区与工厂距离较近,居民实际感受可能对生活依然有影响。现场查看未发现白云湖小区65栋楼下树木坏死的情况,但草皮长势欠佳,未发现两家工厂从地下排放油污的行为,未发现白云湖中有明显油污、鱼死亡现象。计划委托监测机构对土壤开展监测,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1.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指导,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1.已将临近小区产生噪声交较大的空压机房搬迁至其厂区中心区域;在厂区南侧与小区之间新建隔音墙;增加热处理车间16台设备的集气罩面积;为小管道引风系统加装抽风机,提高送风量至废气处理设施;增加废气处理设施干燥工序。 
2.小区开发商正在施工,升级厂区外邻近小区隔音墙约326米。
3.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下,督促指导公司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率,减少废气散排。后续更加具有针对性、客观性的监测工作并向业主公开。
5.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解释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热心群众开展监督。

未办结

5

X3CQ202405310057

重庆璧山某建材公司违法侵占农民耕地,要求提供土地经营权本才给予占地补偿。开矿及修路,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和山体塌方,造成周边粉尘密布,周边种植的农作物极难存活,泉水干涸枯竭,农民灌溉农作物成问题。

璧山区

生态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公司采矿手续齐全,流程合理,严格按要求做好矿山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不存在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和山体塌方情况。现场勘查仅发现一处该公司出资修建的堡坎护坡出现垮塌,已完成修复工作。不存在占地未给补偿情况.该公司办理了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未进行湿法作业,有一定的散排粉尘,已对其散排粉尘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暂未出具。经现场走访询问当地群众和村社干部,矿区周边所处位置地势高,会偶发季节性缺水的情况,未发现农作物极难存活情况。

部分属实

1.督促该公司抓好矿区生态修复、扬尘控制相关工作。
2.督促该公司主动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处理好群众关系,取得群众的理解和认可。


1.该公司已修复公路旁垮塌的堡坎护坡。
2.根据散排粉尘监测结果对该公司进一步调查处理。
3.加强巡查,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尘抑尘,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达标排放。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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