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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日期:2021-08-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E37422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定代表

任廷勇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实施、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以及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调查、巡护监测、建档、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监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55号1幢

法定代表人

任廷勇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3

14.9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高效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我区在前期确定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1.0版本)的基础上,委托重庆市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分述报告及相关矢量数据库。通过全面的调查摸底,不断的征求相关镇街、部门及社会单位意见,有针对性的深入实地调查和严谨的内业比对等工作,与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编制的生态保护红线衔接,科学编制完成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技术成果(4.5版本)。现相关成果已通过市级初审后报国家审批。 同时,按照中办发〔2019〕42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13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57号)精神,我区积极推动科学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试点工作,在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规划自然保护地总规编制(修编)、勘界立标、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权限和职责,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到202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达到行政区划面积的13%,不足全市平均水平(16%以上)部分,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根据相关机制统筹解决。 (二)稳步推动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道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的指示要求,在涉及北碚、沙坪坝、璧山等三区的缙云山自然保护区实施生态环道项目建设。为顺利推动项目建设,我区将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工程纳入2020年政府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目录清单,重点推进。主管局区林业局明确保护地中心为业主单位,中心宣保科长负责该项工作,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和车行道、慢行道施工方案的设计,正开展可研、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单位招标,预计12月完成项目招标,动工建设。 学深悟透“两山论”走深走实“两化路”。在缙云山生态环道璧山段建设过程中,璧山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基调,在重保护的同时,兼顾当地民生发展。在预留游客生态旅游空间、原住民旅游设施建设空间和区域经济带动空间的基础上,规划建设缙云山生态环道璧山段。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区委、区政府多次专题会议听取、研究生态环道建设方案,并给予充分的建设资金保障。该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拟建车行道路16公里,慢行道路17公里。后期,将根据保护和发展需要,建设驿站、公交车站、路灯等附属设施,实施林相改造、行道树栽植及路旁绿化等工作,将环道建成一条绿色环山生态长廊。 (三)不断开展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回头看” 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87)号、《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8〕77)号及市自然保护地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回头看”工作的系列要求,对前期完成整治的208个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点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核查是否存在复建、复绿植株死株现象。同时,开展新增问题点位排查工作,严防死守,杜绝出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点位。通过开展“回头看”工作,相关部门和镇街的自然保护地保护意识大幅增强,问题整治更彻底、更到位、效果更明显。 (四)全面实施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确界立标 按照市林业局工作要求,保护地中心负责实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庆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市级林业子项目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确定立标(璧山段)工程。该工程由缙云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统一组织招标,璧山、北碚、沙坪坝三区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实施监管、开展竣工验收和支付工程款。建设内容包括界桩、界碑、围栏、警示标牌的制作、运输、安装及经纬度定位等。我区共设置界桩210个、界碑4个、警示标牌30个、围栏1500-2000米,林地确权1910公顷。同时,建设一套以森林防火检查、云端数据管理等为一体的三维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总计投入资金98.5万元。 (五)全力落实自然保护地巡查监测管理 对标《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设置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有关问题的批复》(璧委编委〔2019〕55号),理清自然保护地中心职能职责,严格履行保护地中心中心工作之一的保护和巡护监测职责。为切实维护好自然保护地环境和资源安全,一是设立了三个管护片区(青龙湖片区、金剑山片区和黄岭片区)、两个管护站(重庆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管护站、重庆璧山黄岭鹭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分别由两个管护站和保护地中心本部开展巡护监测工作;二是制定了《璧山区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格按规定的频次、计划开展巡查,持续填报巡查表格并留影留痕、建档备查。 (六)配合实施“绿盾2020”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积极主动对接区生态环境局,配合完成2020年遥感监测发现的自然保护地新增疑似点位和2017年至2019年“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发现问题未完成整改的自然保护地问题点位的核查、整改工作。截至10月底,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对“绿盾2020”下发的第一批13个问题点位逐一进行了实地核查、甄别,现正梳理、整理相关数据,迎接市级实地核查。 (七)稳妥推动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体制建设 为推动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强化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印发了《关于印发内设科室和职工岗位职责的通知》《关于曹婧涵等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谭道全同志到璧山黄岭鹭类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工作的通知》《关于曾佑伦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中心下属综合科、宣保科职能,责任落实到人。中心职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该巡查的巡查到位,该督导的督导到位,后勤、财务、宣传等工作顺利开展,中心各项工作稳妥推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9月05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09月05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曾佑伦  联系电话:13996096801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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