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8573C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陈万华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发现保护管理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中山北路大成殿内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万华 | |||
开办资金 | 9(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4.1 | 142.9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 | 从业人数 | 1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加强文物安全巡查督察 1、全面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为深入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和实施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上半年璧山区全面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全区94处市、区文物保护单位和842处一般文物点责任书签订率为100%。94处市区文物保护文物单位继续各聘请1名保护管护员,确保文物安全。 2、加强全区文物安全巡查督察。严格按照文物安全巡查制度,市保单位每季度巡查一次,区保单位每半年一次,一般文物点每年不少于一次。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对镇街进行文物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培训,将巡查任务全部分解到文物所属地的个镇街文化服务中心,随后进行了镇街文物安全巡查的辅导,落实了182名义务安全巡查员,截止10月共完成文物安全巡查1244次,确保全区文物的安全。 (二)、有效推进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 1、2020年,落实区委、区府的领导批示精神,启动对重庆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广普谢氏民居和朝元寺牌坊,区保单位狮子桥牌坊、大竹林王家宅和回龙湾谢氏民居的保护维修工程,目前已完成广普谢氏民居的方案设计,进行了可研报告的制作并报送区发改委审批,完成朝元寺牌坊保护修缮工程的立项工作,设计方案报送市文化旅游委审批通过,完成施工图制作及预算编制,报送财政局进行财评。区保单位狮子桥牌坊、大竹林王家宅和回龙湾谢氏民居的保护维修工程的立项已经完成,正在进行设计保护修缮方案。 2、配合重庆市文研院考古所完成了“合璧津”高速公路工程内的地下文物的清理发掘工作。并对高新区拓展区、重庆市轨道交通璧铜线、渝遂高速复线、渝昆高铁、成渝中线高铁、璧山区产教融合生态示范区、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建设等工程范围内开展了文物勘探调查工作。 3、督促区高新区管委会开展工业园区及拓展区的考古发掘勘探、调查及发掘工作。目前,重庆市文研院考古所已进场开展清理发掘。 4、积极推进璧山博物馆的建设工作,目前璧山博物馆列为我区今年重点建设项目,璧山博物馆的方案已经完成,并通过区委、区府的审核通过,目前已启动基础改建工作,展览大纲正在编制中,力争早日建成璧山博物馆。 5、完成我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划定工作,落实市保单位的保护范围,确保文物安全。 6、完成对农村危旧房处置工作中的关于对具有传统风貌、文化历史保留价值房屋的认定工作,共认定具有传统风貌、文化历史保留价值房屋86处。 7、将“合璧津”高速公路璧山段大路镇大竹村的宋明墓室搬迁运回规划馆,拟在博物馆内复原供参观。 8、完成重庆市文物局对我区文物工作评估工作。 9、完成璧山区石窟寺专项调查的自查工作。 (三)、 开展文物宣传工作,提高社会保护意识 1、5月18日,由区文化旅游委主办、区文物管理所、收藏协会等单位承办的“5.18国际博物馆日”暨文化遗产宣传月活动在文庙大门外小广场隆重启动。展出有文物法律法规、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作的展板20余块,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并开展民间古玩交流展示。随后,展板还移交至中小学、镇街进行流动展出。有效的提高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4、完成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工作,2020年完成人大提案主办2件,完成政协建议主办2件。有效的回复了更多关心文物保护的意见,也宣传了文物保护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8年06月22日至2023年06月22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黄河欣 联系电话:13983165220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