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  2021年度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2022-05-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781580385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巫廷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莲花街47号

法定代表人

巫廷建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9.02

385.05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3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强化主业意识,执法办案实现多点突破。2021年共立案54件(其中:普通程序37件),办结43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共计罚没款43.51万元,没收非法物资804.515公斤,种苗2.6万株,案件数量得到大幅提升。2021年办理了全市第一个植物新品种侵权案,被农业农村部列为“全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被市农业农村委评为农业农村行政执法九大典型案例,吸引市内、市外同行业单位调研学习6批次;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实现了零的突破,查处违法案件3件,共计罚款 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25万元,无一例行政诉讼和复议;在全市率先建立农村宅基地日常监管机制,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得到市总队高度赞誉,宅基地违法案件立案7件,作出处罚决定4件。 (二)围绕重点任务,多项工作成效亮点纷呈。一是吹响长江十年禁捕“冲锋号”。2021年1月1日0时起,璧南河、璧北河、梅江河干流及51条支流十年禁捕全面启动。制作禁渔通告、禁渔政策、典型案例等共6类6万余份宣传资料下发镇街、村居进行宣传,借助电视、抖音、移动视频彩铃等载体加强禁捕工作宣传,努力营造不能捕、不想捕、不敢捕的良好氛围。把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纳入生态河长考核,区农业执法支队购买了8人护渔劳务服务,15个镇街均建立4-6人护渔巡河队伍,严密查纠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特别是3-5月,加大了护渔巡河力度,把禁钓令落实到了具体行动。公安、市场监督、农业农村等5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联合执法、联合会商、案件办理与移送等制度,织密了禁捕工作的“笼子”。对非法捕捞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办,半年以来,游钓拒不整改的,全区上下共暂扣鱼杆500余根,公安、市场监督、农业农村执法部门经常性联合开展禁捕水域、涉鱼场所执法检查,积极开展打非断链工作,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理非法捕案3起,配合公安部门出具鉴定意见4份,有效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售,餐馆不做,群众不食的社会氛围。二是打好农村宅基地执法“第一战”。印发《璧山区加强农村宅基地日常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宣传资料到各镇街,指导15个镇街做好宅基地日常监管工作,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卓有成效地遏制了宅基地违法增量。受理宅基地投诉举报15件,立案5件。三是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攻坚战”。以234家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抽查对象,重点检查种植养殖过程是否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屠宰病死猪、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抽查120余家应季农产品生产情况,抽检165个农产品样品,对3家农产品生产企业未规范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进行了整改,对1家农产品生产企业未建立农药使用记录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重点抓住联动执法,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和全国、全市两会期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重百、永辉、大润发等大型超市开展巡回检查,重点检查质量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包装和标识使用情况等,形成打击合力,严守农产品销售质量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四是打好专项整治行动“持久战”。结合年初市级下达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日常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检查331户商户(其中动防27个、植物检疫4个、秸秆禁烧11个、畜禽屠宰8个、渔业34个、种子19个、农药17个、肥料12个、兽药24个、饲料和饲料添加剂43个、 农产品质量安全63个、农机92个),抽查产品446个,发现有34户商户存在37个问题,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25人次,规范了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五是打好动物卫生执法“阻击战”。以开展零点行动、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专项行动、生猪检疫出证专项检查、砺剑行动和清源行动等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了养殖环节、屠宰环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全程采用 “慧执法”信息化执法系统进行了记录,并通过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单到辖区畜禽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等形式广泛宣传,不断增强从业人员抵制、举报、打击违法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规范了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六是打好蓝天白云“保卫战”。根据秸秆露天焚烧季节性特点和不同阶段任务要求,以会议促进工作的推动,召开全区秸秆禁烧工作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发放宣传资料3.8万份,镇街出动车辆3555车次,出动人员7784人次,支队到镇街巡查72次,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累计扑灭火点60个。 (三)做好信访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一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参加区信访办组织的联合接访,今年累计联合接访8次,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通过信访接人、专人接待、开会座谈、沟通解释等方法,对上访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接访老农机人员20余人次,并积极配合未落实政策的250余位老农机人员,累计现场接访和电话答复咨询老农机人员126人次左右。组织人员帮忙查找原农机局或区公所关于农机员聘用的原始档案资料,草拟了《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牟光才等人<信访举报投诉信>办理的情况报告》和《重庆市璧山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老农机人员聘用原始档案材料调查的情况报告》。二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受理举报投诉14起,协调补偿农业生产损失4.11万元,其中渝蓉高速公路因使用农药不当,涉及39户的农作物损失,协调补偿3.4万元,有效解决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宣传报道,树农业综合执法新形象。截至目前,在市农业执法总队官网、区门户网站区农业农委分网站刊登有关支队工作动态宣传报道9篇。大力宣传了我区农业执法支队工作,提升了支队良好的社会形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7月13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彭媛媛  联系电话:13320336464  报送日期:2022年02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