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D96122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冯定镶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主要负责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事务性工作;负责留置场所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相关资料的收集、保管和查询工作,被留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金堂村二组 | |||
法定代表人 | 冯定镶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机关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 | 2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廉政教育中心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2年度,我单位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单位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利用廉政教育中心留置场所这个特殊平台,用身边人身边事震慑警醒,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增强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实地参观、观看警示片、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推动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2年共计1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中心进行廉政警示教育。 (二)协助做好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区纪委宣传部等部室开展各类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内监督条例内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发放各种廉洁文化教育材料,以璧山清风为载体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精准开展廉政教育,鼓励各单位创作喜闻乐见的廉洁文化作品,以开展廉政书画展、征集廉政微视频等方式着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三)承办信息化相关工作。以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对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为准则,认真做好机关信息化工作。全年共开展各类网络维保20余次,建立完善各类网络设施设备台账,处理各类网络及设备故障30余件,牵头完成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各项网络协同保障工作,有效杜绝网络安全事故或事件的发生,确保机关信息化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廉政教育中心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宽,亮点突出工作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廉政教育中心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和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0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13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冯定镶联系电话:13896181369 报送日期:2023年04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