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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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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27K36197197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法定代表人

胡玲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农村劳动力资源系统建设与维护,农村经济调查与统计;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住    所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文星路61号

法定代表人

胡玲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94

16.46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一、2023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举办“璧山区党建统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大会暨喜观振兴驿站揭牌仪式”,评定并表彰了“2022年度村级集体经济十强村”。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建统领·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村富民”计划的通知》(璧山委组〔2023〕103号)。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乡村振兴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赛马比拼,落实一季一排名一通报、一年一评比一奖惩,有效促进发展集体经济各项工作落地。 (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了区、镇、村三级交易体系,印发了《璧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璧山府办发〔2023〕15号),明确了我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工作步骤、保障措施等内容。二是积极对接市土交所,组织区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相关镇街负责同志到市土交所现场交流学习。三是组织各镇街分类摸底调查拟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情况。 (三)第二轮土地承包延包试点工作 成功申报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镇,拟定了《璧山区健龙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为对全区非试点镇街的土地延包工作进行提前安排部署,制发了《璧山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方案》(璧经改发〔2023〕1号),《关于成立璧山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璧山委办〔2023〕98号)。 (四)农村“三变”改革及利益联结试点 一是持续扩面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二是继续巩固农村产权改革成果。三是八塘镇利益联结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五)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 2023年3月,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璧农发〔2023〕55号),再次明确相关部门及各镇街要严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审核审查,强化流转期内农村土地使用监管。 (六)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 一是督促各镇街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督促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在严格落实“四到场”的同时加强网格化管理。二是积极解决宅基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启动宅基地信息调查工作。为进一步掌握我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等基础信息,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印发了《璧山区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璧农发〔2023〕156号)。 (七)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评定5家农民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为2022年区级示范社和区级示范场;向市级成功申报市级示范社3家。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渝农办发〔2023〕66号)要求,确定了10名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和16名镇街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 (八)国家级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 指导国家级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组织试点“重庆市璧山区佰佑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阶段落实试点实施方案的节点任务。指导其建立完善联合社财务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化生产规程等,完成新办公地点的装修、制度上墙和企业形象展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产权交易鉴证额有待提高。由于工作任务繁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权交易的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大环境影响,农业农村项目招商困难,农村资源资产的全面盘活受阻。 (二)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部分任务推进较慢。因土地调规的限制及联合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没有专项资金支持,不能及时匹配扶持资金,加之佰佑联合社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已垫付高额资金,导致创新试点工作推进缺乏经费,进展较慢。 三、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推进各类项目建设进度。动态建立各镇街、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新型经营主体的项目储备库。 (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璧山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营。继续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指导监督。 (三)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加强宅基地审批工作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能,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宅基地地籍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日常登记制度。 (四)促成农村产权交易。常态化开展拟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项目分类摸底调查工作,为各类交易品种进场交易奠定坚实基础,规范分类组织交易。 (五)稳妥完成土地延包工作。按照土地延包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土地延包工作,召开动员大会和培训会,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保障,做好土地纠纷风险防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填表人: 胡艳联系电话:18523036667  报送日期: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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