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  >  2024年度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日期:2025-06-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MB1E374221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定代表

戴晓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自然保护地管护工作提供服务。主要负责辖区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规划实施、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的保护以及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调查、巡护监测、建档、科学研究、科普教育、游憩展示等工作,监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的经营服务活动。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55号1幢

法定代表人

戴晓锋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7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从业人数

10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中心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区林业局领导下,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在自然保护地宣传、日常管理、整合优化、打击违规建设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强化保护意识 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地球日、世界候鸟日、重庆湿地保护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自然保护地宣传工作,累计向群众发放宣传布袋200余个、宣传围裙200余条、宣传资料1000余份,配合市林业局开展2024年湿地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和重庆湿地嘉年华闭幕式,进一步增强市民自然保护地保护意识。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开展保护地日常巡护,加大巡护频次,做好巡护记录,建立巡护台账,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用无人机巡护手段,定期对自然保护地重点区域开展飞巡,对发现疑似违建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相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璧林发〔2024〕73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原住居民建房、修路等生产生活占用自然保护地建设行为。 (三)持续推进中央第六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全力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我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具体负责涉秀湖国家湿地公园和涉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问题整改具体工作,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镇街,制定了整改方案,全部19个督察反馈问题中,已完成整改7个,其他12个问题也已取得明显进展。 (四)推进涉自然保护地重点环保问题整改 对涉自然保护地重点环保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积极对接有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目前,安泰矿业、中和煤厂、肖方汉建房等重点环保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大岚社区服务中心恢复设计使用功能整改全部完成,秀湖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园也建成投用。 (五)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有序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目前方案已通过国家林草局审核并完成公示,批复后随即开展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六)强化占用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管理 严格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审核,完成增发国债,璧山天河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王家沟至华龙站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璧泉街道虎峰社区森林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地审核。制定《璧山区自然保护地原住居民建房审核流程》,规范原住居民建房审核,完成19户原住居民建房占用自然保护地审核。 (七)全力推进生态环道建设 一期路基工程项目完成98.5%,二期桥梁路面工程完成46%。 (八)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项目 完成红外相机、监测摄像头等设备安装,开展鸟类监测,目前已经完成秋、冬两季外业调查工作。 (九)有序推进审计问题整改 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审计问题整改,完成“未达到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确界定标工程进度要求”“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保护管理不到位,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内违规建设15处”审计问题整改。 (十)积极推进“小微湿地+”建设工作 对接市林业局科技处申报青杠塘坊“小微湿地+”科技创新技术示范应用场景项目。按照市林业局要求,申报健龙三洞桥小微湿地+项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9年9月18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周熊  联系电话:19923095424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0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