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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日期:2018-07-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35869609X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定代表

程 华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信息收集服务。主要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平台、门户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及信息发布;负责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和巡察工作数据资料的收集、分析、汇总及发布;协助巡察工作室做好有关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行政中心1号楼823室

法定代表人

程华

开办资金

3.7(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举办单位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 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7

3.7

网上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巡察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017年度,我单位在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重庆市璧山区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单位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开展的工作情况 (一)建立完善制度。研究巡察制度,协助巡察工作室及时制定了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督办等环节10项制度,编印《巡察工作手册》,加强了巡察工作的制度建设。 (二)规范工作流程。分析巡察流程,协助巡察工作室制定了相关巡察工作流程,明确了巡察前准备、召开动员会、巡察了解、报告巡察工作、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巡察意见和督促整改共七个方面的工作流程,规范了巡察工作程序。 (三)加强学习培训。重视巡察人员业务培训,协助巡察工作室在每轮巡察前组织巡察组人员集中学习培训,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巡察的能力。 (四)收集、汇总前期巡察材料。收集整理了前期对14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区扶贫领域和2个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项巡察和1个村党支部开展了机动式巡察的巡察报告和反馈意见,建立相关档案,并根据要求上报有关数据。 (五)注重巡察信息的发布。2017年通过中国纪检监察报、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风正巴渝微信、璧山清风微信、璧山电视台、璧山报等媒体,向外宣传发布璧山巡察信息20余条,增加广大群众对璧山巡察工作的知晓度。 (六)督促问题整改、移交案件办理。协助区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协助区委巡察办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办理巡察相关工作。 (七)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配合巡察工作室,对区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进行协调,并做好巡察组人员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解决了区委巡察组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存在的问题。巡察事务中心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宽,创新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服务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8年巡察事务中心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璧山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区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队伍要强干,管理要规范,履职要精准,工作要亮点,成效要明显”的要求和宗旨业务范围开展工作,协助区委巡察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2018年巡察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7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29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冯定镶 联系电话:13896181369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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