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569915678T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
法定代表人 | 曾伟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加强乡镇财务管理,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新华路12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曾伟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来凤街道办事处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 | 8.4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财政所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我街道按规定设立财务核算机构,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财政所岗位职责制度,建立了非税收入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报销制度。 会计报表数据真实、完整,编制与报送及时、准确。制定了单位票据领购、保管、使用、核销等具体的管理规定,票款相符;无转让、出借和代开财政票据情况,无伪造和使用伪造财政票据情况。 部门预算编制完整、真实,无超预算、超标准支出情况;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追加项目真实,无虚报项目追加预算指标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规定开设银行专户,未设小金库,银行留存印鉴由财务人员分开保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2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王书贵 联系电话:15923220587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