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7450699234H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9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赵选亮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以区生态环境局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 |||
住 所 |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150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选亮 | |||
开办资金 | 24(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39.78 | 816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从业人数 | 3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加强党的领导,践行风清气正的政治规矩。 一是支队在上级党组织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组织作风建设和深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已按要求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4次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党课四次。二是严管干部,严守政治规矩,支队支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每月一学”学习计划,党员人手一本《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党员参加交流讨论会7次,专题党课9次(包括区委书记蓝庆华、区委常委朱朝阳及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党课),撰写主题教育学习心得体会49篇,集体收看《榜样4》、“红岩魂”、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利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共计17次,学习覆盖全局党员干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会3次,对16名在岗执法人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防控措施工作,逐级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三是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贯彻党建引领环境执法,深入融合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切实解决群众身边问题,提质专项行动、双随机检查、督察督办等系统平台、聚焦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依托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新技术、新设备,大力推进执法手段创新,持续深化环境执法机构改革,全力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质量。每月率领支队9名党员,到丁家街道龙安村、走马村看望帮扶的9户困难群众,并建立了专人联系制度确保精准扶贫到位。 二、优化营商环境与环境监管执法齐并进。一是深入贯彻服务民营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环境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没有法律标准依据的宁可不做。二是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严格监管与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三是倾听企业诉求、加强对企业“一对一”的帮扶指导,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公开制度和重大执法案件审核制度落实,在营造公平执法环境、释放发展活力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三、一支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逐步建成。一是2019年共受理投诉1977件(包含12369投诉),完成任务1915件,完成率96.86%。其中废气912件,同期下降15.48%;噪声817件,同期下降5%;废水210件、同期下降5.41%;辐射放射1件,同期下降75%;固废及危废6件,同期上升50;其他类31件。无逾期处理的。二是2019年已作出行政处罚224件,共计处罚金额1192.27万元,其中涉及“三同时”类10件,涉大气超标(证)61件,污水处理厂超标(证)类46件,另有12件涉水的环境违法案件,其他环境违法案件82件。执行新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中,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件,刑事案件4件,办理停产限产案件16件,查封扣押案件1件。三是完成78家企业2018年度环境信用评价所有评审工作,其中诚信企业2家,良好企业71家,警示企业4家,异常企业1家 。 四、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一是自然保护区排查。2-3月,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对44家自然保护区周边企业进行排查,督促问题企业整改,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小散乱污”专项整治。2019年有237家企业需纳入整治,现已全面完成。三是参与区生态河长办组织的污水偷排偷放专项行动。4月至11月,与11个区级部门、15个镇街、三个管委会一起,出动巡查人员约1.5万人次,排查点位11734个,发现污水偷排偷放线索16条,督促企事业单位整改8家、关停8家,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涉水环境违法行为4件次,办理刑事案件2件,处罚金额共计102万元;另立案处罚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案件46起,累计处罚金额375万元。四是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出动执法人员700余次,发现环境问题6件,处罚6件,约谈企业3家。 五、环境执法大练兵取得明显成效。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12人次,已下达处罚决定书150件,罚款896.32万元。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评为先进集体,执法人员张璐、刘瑞权取得三等奖的好成绩;余有国荣获全国“最美基层环保人”称号(全国仅10人获奖)和重庆市“最美基层环保人”称号(全市仅5人获奖)。六、环境安全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结合 “两会一节”和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环境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等专项行动,我局排查环境风险源单位421家次,发现风险隐患45个,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全登记、周调度、回头看”,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整改,截至目前以上隐患已整改完毕。二是敦促22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修订政府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个;修订的《重庆市璧山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三是10月底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此次演练充分体现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支撑,社会救援”这一基本原则,并取得了专家评分98分的好成绩。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03月09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出庭应诉2起。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刘静 联系电话:15923167877 报送日期: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