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0-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01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E07-01/02地块修改方案公示

修改原因:为有效推动城市发展,满足城市建设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有效的妥善解决拆迁群众还房问题,进行本次控规修改。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6、《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6年修订);

7、《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8、《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9、《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10、《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

11、《重庆市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修改);

12、《璧山高新区璧泉组团以南至成渝城际铁路站前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8)》。

编制单位:拓土发展有限公司

修改内容:

1、本次修改地块涉及E07-01/02一个地块,用地面积12.45公顷,规划拆分为E07-01/03、E07-3/03两个地块;

1、2、E07-01/03用地面积9.82公顷,用地性质、建筑密度、绿地率、配套设施等指标与拆分前保持不变;容积率从2.0调整为3.0;

1、3、E07-3/03用地面积2.63公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与拆分前保持一致,为现状已建成的居民新村用地。

申请单位: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30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号附1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