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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2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日期 ] 2019-11-04

重庆市璧山区2019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本级预算调整事由

(一)减税降费政策调整

今年中央全面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年初有大幅减少,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47.30亿元下调为44.67亿元,调减2.63亿元,增幅由年初零增长下调至-4.4%。主要为:一是税收收入由年初29.01亿元下调为27.21亿元,调减1.8亿元,增幅由年初8%下调至5%;二是非税收入因降费,由年初18.30亿元下调为17.47亿元,调减0.83亿元,增幅由年初-12.2%下调至-16.2%。

(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较年初增加4.25亿元(以今年9月底实际到位数为参照,年终以实际到位数为准据实调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55亿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较年初增加0.9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较年初增加2.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较年初增加0.70亿元。

(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新时代工作新局面”的总体要求,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结合区级土地市场需求和土地供给计划,预计2019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增较年初增加5亿元。

(四)政府债务收入较年初有增加

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额度1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亿元,专项债务10亿元,主要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至今年9月已全部到位,较年初增加7亿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

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5亿元,因统筹平衡两本预算,较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减少1亿元。

二、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事项,相应调整经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区本级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区本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84.46亿元,较年初调减0.08亿元。其中,区本级收入(体制收入)预算调整为44.67亿元,较年初调减2.63亿元(工商税调减0.72亿元,耕地占用税调减0.58亿元,契税调减0.50亿元,非税收入调减0.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2.23亿元,较年初调增3.55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调整为8.5亿元,较年初调减1亿元。

区本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84.46亿元,较年初调减0.08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78.27亿元,调减0.08亿元。主要为:一是绩效考核调整标准(含事业人员超额绩效)、今年兑现上两年的年终一次性奖等“三保”支出,相应调增3.55亿元,二是减税降费调减支出3.73亿元,主要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压减支出规模的通知》(渝财预〔2019〕37号)的要求,参照市级“一般性项目统一按5%的比例压减,重点专项资金统一按13%的比例压减”的标准压减支出,主要压减了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科目当年不急需的项目支出;三是根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支出压减一般性项目的2%用于科技研发支出”的要求,调增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案

区本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13.01亿元,较年初调增12.7亿元。其中,区本级收入(体制收入)预算调整为95亿元,较年初调增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0.90亿元,较年初调增0.70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比年初提前下达数增加;政府债务收入调整为10亿元,较年初调增7亿元。

区本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113.01亿元,较年初调增12.7亿元。其中,区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94.78亿元,较年初调增13.70亿元,主要是重庆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项目5.5亿元、古道湾公园建设等项目3亿、四好公路等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90亿元、债务付息支出增加0.12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0.16亿元。调出资金调整为8.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减1亿元。

三、街道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街道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7.71亿元,主要为各街道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税收收入(体制收入)较年初预计减收0.20亿元(璧城、璧泉、青杠、大路四街道辖区内税收收入增幅由年初10%下调至5%,来凤、丁家辖区内税收收入增幅由年初5%下调至2%)。

全区街道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7.71亿元,较年初调减0.20亿元。主要是街道支出预算调整为5.31亿元,较年初调减支出0.20亿元,相应压减办公设备购置、部分市政改造、接待经费、公车运行经费等当年非急需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未作调整。

四、全区汇总预算调整变动情况

区本级预算调整后,加上镇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收支预算,全区预算相应变动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收入预算总计调为89.10亿元,较年初调减0.29亿元。全区本级收入(体制收入)调整为50.03亿元,调减2.85亿元,增幅由年初零增长下调为-5.4%。其中:税收收入调减2.02亿元(工商税调减0.94亿元,增幅由年初7.9%下调为4%,耕地占用税调减0.58亿元,契税调减0.50亿元),增幅由年初8%下调为1.7%;非税收入调减0.83亿元,增幅由年初-12.2%下调为-16.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22.23亿元,较年初调增3.55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调整为8.5亿元,较年初调减1亿元。

全区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89.10亿元,较年初调减0.29亿元。主要为区级支出预算调整为86.52亿元,调减支出0.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113.29亿元,较年初调增12.70亿元。其中:全区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95.00亿元,调增5.0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调整为0.90亿元,较年初调增0.7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收入调整为16.87亿元,较年初调增7亿元。

全区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113.29亿元,较年初调增12.70亿元。其中:区级支出预算调整为95.06亿元,较年初调增支出13.70亿元;调出资金调整为8.50亿元,较年初调减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全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为区级代编,各镇财政预算将根据具体的调整情况,向同级人大报告预算调整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三保”、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和压减支出的要求,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压减支出规模的通知》(渝财预〔2019〕37号)的规定,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压减支出规模,依法征税,千方百计组织收入保证“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牢牢守住不发生“三保”拖欠和债务违约的底线。

以上报告连同方案,请予审议。

璧山区2019年调整预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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